4月27日,甘肅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甘肅省建設廳廳長李慧就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事業“十一五”時期的主要成就及“十二五”的重點工作作了通報。
“十一五”時期的主要成就
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和重大自然災害的挑戰,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各項宏觀調控政策,以推進城鎮化戰略為主線,大力加強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及工程建設管理,全面啟動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不斷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及房地產市場,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各項改革,加快實施災后恢復重建,各項事業都取得了顯著成績,促進了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健康、穩定、協調發展。
一是城鎮化進程穩步推進。全省城鎮化水平從2005年末的30.02%提高到2010年底的35.1%。初步形成了以蘭州為核心,以天水、酒嘉為區域中心、以白銀、武威、金昌、張掖、平涼、慶陽、合作、臨夏、敦煌為節點,其它小城市和縣城為骨干,沿西隴海-蘭新線軸向分布的城鎮體系框架。
二是加強城市規劃管理,規劃調控指導作用日益增強。“十一五”期間,省政府成立了“甘肅省城市規劃委員會”,進一步加強了對全省城市規劃的宏觀指導和監督。全省14個市州中有13個市州成立了專門的規劃管理局,一些縣也成立了規劃局、規劃辦。平涼、天水等地各縣獨立設置規劃管理部門后,有效地加強了當地規劃管理力量。
三是城市基礎設施顯著改善,綜合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十一五”期間,全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預計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總額456億元,是“十五”期間投資總額的2.5倍。到2010年底,全省人均道路面積城市11.29平方米,縣城10.25平方米;自來水普及率城市89.66%,縣城82.09%;污水處理率城市61.26%,縣城9.14%;生活垃圾無害化垃圾處理率城市32.37%,縣城4.67%;燃氣普及率城市73.03%,縣城36.84%;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城市27.24%,縣城15.43%;建成區綠地率城市23.22%,縣城10.41%;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城市7.98平方米,縣城4.24平方米。蘭州、酒泉、天水、金昌、武威、平涼等城市啟動建設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城市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
四是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農民住房條件得到有效改善。到2010年底,全省累計有28個縣(市)編制了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占應編制縣市的40%。累計有334個建制鎮和353個集鎮編制了總體規劃,分別占建制鎮和集鎮總數的88%和46%。累計有3844個行政村編制了建設規劃,占行政村總數的24.5%。“十一五”期間,全省村鎮建設累計完成投資總額710.27億元,是計劃目標300億元的236.7%,比“十五”期間實際完成數增長272.8%。2009年和2010年國家和省級財政共投入18.88億元,在全省共實施農村危舊房改造41.3萬戶。到2010年,全省農村磚木和磚混結構住房比例占68%,比“十五”末增長14個百分點。農村人均住宅建筑面積達到28.05平方米。“十一五”期間,甘肅省共有7個鎮被國家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批準命名為“中國歷史文化名鎮”,1個鎮被國家建設部和國家旅游局命名為“全國特色旅游景觀名鎮”。
五是不斷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房地產業保持了平穩發展。“十一五”期間,全面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全省房地產市場總體保持了平穩運行和健康發展,房地產業對全省國民經濟的貢獻率不斷提高,支柱作用明顯。預計全省房地產開發完成投資873億元,房地產開發竣工面積完成2266.8萬平方米,商品房銷售面積完成3031.8萬平方米。到“十一五”末,城鎮人均住宅建筑面積達到27平方米,城鎮居民住房條件顯著改善。全省物業服務業快速發展,服務范圍涉及房屋及相關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小區安保、環境保潔、綠化養護等多方面。
六是大力推進廉租住房建設,建立了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全面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實施各類保障性住房40.53萬戶,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設8.29萬套,累計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38.22萬戶/次、111.16萬人/次。累計建設經濟適用住房872.62萬平方米,10.75萬戶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從根本上改善了住房條件。全面啟動城市和工礦棚戶區改造,覆蓋城鎮低收入家庭和部分中低收入群體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初步建立。
七是住房公積金穩步發展,作用逐步得到有效發揮。全省14市州均設立了管理中心,成立了管理委員會。各中心與分中心及所屬的管理部基本實現了“統一決策、統一管理、統一制度、統一核算”。全省住房公積金覆蓋面穩中有升,繳存額持續快速增長,風險防范能力進一步增強,資金使用效率明顯提高。到2010年底,全省住房公積金歸集總額和余額分別為443.2億元和301.4億元,全省實繳職工人數為156.9萬人,占181萬應繳職工人數的86.75%,個人貸款余額為102.7億元,個貸率為34.08%。全省累計向31.4萬戶職工發放了182.3億元個人貸款,全省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達4.3億元。對于加快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和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條件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八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全省建筑業保持了穩定發展。“十一五”時期,全省建筑業總產值累計完成5860億元,是“十五”期間的2.72倍。全省建筑業總產值從2006年完成630億元,增加到2010年完成1860億元,建筑業增加值完成385億元,占全省完成GDP的9.4%,建筑業在全省國民經濟中的支柱產業作用更加突出。建筑業產業組織結構日趨合理,技術、人才和裝備實力及施工技術總體水平有較大提高,軟弱地基處理、深基礎施工、工程爆破、高強高性能混凝土、大型設備和結構安裝等技術已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建筑企業技術裝備實力逐步增強,機械化施工能力不斷提高。行業從業人員中,獲得職業資格、注冊執業資格的數量和比例顯著增長,已形成一批具有較高素質的工程技術和管理人才隊伍。
九是全面推行建筑節能新標準,建筑節能工作進展良好。“十一五”期間,組織編制了65%建筑節能設計、施工和檢測配套技術規程,蘭州市在全國率先執行居住建筑節能65%的設計標準,全省建筑節能設計實施率達到100%,建筑節能施工實施率達到95%。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350萬平方米。積極爭取國家財政資金扶持,爭得國家實施可再生能源示范項目5個,示范縣3個。
十是積極應對自然災害,災后重建進展順利。先后完成了受災房屋建筑應急鑒定及安全評估工作;協調各援建省市并組織本省建設過渡安置房共4.9萬套、98萬平方米;編制完成災后重建城鎮體系規劃、農村建設規劃和城鄉住房建設規劃,編制抗震農宅設計圖集并印制3000冊無償贈送災區。城鎮居民住房災后重建完成19349套、125.65萬平方米,維修加固63388戶、474.43萬平方米。舟曲縣發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后,積極開展災后重建規劃的編制和報批工作,全力保障舟曲縣城災后應急供水,提前完成過渡性供水設施搶建任務,啟動實施永久性供水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當前,所承擔的城市道路、橋梁和污水處理工程,以及水浸公共建筑維修加固等援建工程均按計劃正在實施。
“十二五”時期的重點工作
“十二五”時期,以加快城鎮化發展為主線,以改善民生為重點,按照省委“四抓三支撐”的總體思路和“中心帶動、兩翼齊飛、組團發展、整體推進”的區域發展戰略,加快推進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市場監管體系和宏觀調控體系,促進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跨越式發展。重點要做好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進一步加快城鎮化發展。著力構建以蘭州為中心,酒嘉、天水等區域中心城市和大城市為骨干,中小城市和重點建制鎮為基礎,大中小并舉、功能定位優勢互補、空間布局合理的城鎮化發展格局。提高城鎮化發展的質量,健全城市服務功能,發展特色建制鎮;加強城鎮規劃編制和修編,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快城鎮化步伐。力爭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鎮化率達到40%以上。
二是進一步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到“十二五”末,力爭全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達到1200億元,使城市用水普及率達到92%,縣城86%;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0%,縣城60%;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縣城70%;城市燃氣普及率達到80%,縣城50%;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9.15平方米,縣城5平方米,達到“一縣一園”;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28%,縣城15%。城市公用設施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明顯增強,人居環境進一步改善。城市防災減災體系不斷完善,城市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三是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條件和村鎮面貌。力爭完成143.7萬戶農村危舊房改造計劃,使農村磚木、磚混結構住房比例達到80%以上,農村住房人均建筑面積達32平方米以上。實施“百鎮千村示范建設”,結合農村危舊房改造,以整治村容村貌為突破口,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四是進一步健全住房保障制度、規范房地產市場管理。力爭到“十二五”末,通過廉租住房(含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棚戶區(危舊房)改造,解決20萬戶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使人均住房面積在13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得到保障。在此基礎上,加快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房,努力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同時,繼續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調控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逐步建立與全省居民收入水平相協調的房地產市場運行機制與監管體制。力爭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達到30平方米。
五是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管理,提升建筑業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加快建筑業結構調整,培育一批有較強綜合實力的大型建筑業企業集團,推動全省建筑業不斷發展壯大。扶持一批具有較高管理水平和專業技術特長的企業,大力實施“走出去”戰略,擴大市場份額,帶動中小企業發展,實現建筑業產業增長方式的改變。進一步完善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相配套的承包商體系,形成大、中、小企業,綜合型與專業型企業互相依存、協調發展模式,滿足投資主體多元化和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多樣化的需求。“十二五”期間,全省力爭完成建筑業總產值7500億元,實現建筑業增加值2000億元,全省建筑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繼續保持在8%以上。
六是繼續推進建筑節能和科技創新。“十二五”期間,甘肅省將全面執行65%節能設計標準,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97%。繼續加快實施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和供熱計量改革,確保所有集中供熱的新建建筑和完成改造的既有建筑,均實現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強化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管理,積極爭取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縣),推進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工作,完善標準規范和技術支撐體系。
“十一五”時期的主要成就
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和重大自然災害的挑戰,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各項宏觀調控政策,以推進城鎮化戰略為主線,大力加強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及工程建設管理,全面啟動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不斷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及房地產市場,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各項改革,加快實施災后恢復重建,各項事業都取得了顯著成績,促進了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健康、穩定、協調發展。
一是城鎮化進程穩步推進。全省城鎮化水平從2005年末的30.02%提高到2010年底的35.1%。初步形成了以蘭州為核心,以天水、酒嘉為區域中心、以白銀、武威、金昌、張掖、平涼、慶陽、合作、臨夏、敦煌為節點,其它小城市和縣城為骨干,沿西隴海-蘭新線軸向分布的城鎮體系框架。
二是加強城市規劃管理,規劃調控指導作用日益增強。“十一五”期間,省政府成立了“甘肅省城市規劃委員會”,進一步加強了對全省城市規劃的宏觀指導和監督。全省14個市州中有13個市州成立了專門的規劃管理局,一些縣也成立了規劃局、規劃辦。平涼、天水等地各縣獨立設置規劃管理部門后,有效地加強了當地規劃管理力量。
三是城市基礎設施顯著改善,綜合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十一五”期間,全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預計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總額456億元,是“十五”期間投資總額的2.5倍。到2010年底,全省人均道路面積城市11.29平方米,縣城10.25平方米;自來水普及率城市89.66%,縣城82.09%;污水處理率城市61.26%,縣城9.14%;生活垃圾無害化垃圾處理率城市32.37%,縣城4.67%;燃氣普及率城市73.03%,縣城36.84%;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城市27.24%,縣城15.43%;建成區綠地率城市23.22%,縣城10.41%;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城市7.98平方米,縣城4.24平方米。蘭州、酒泉、天水、金昌、武威、平涼等城市啟動建設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城市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
四是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農民住房條件得到有效改善。到2010年底,全省累計有28個縣(市)編制了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占應編制縣市的40%。累計有334個建制鎮和353個集鎮編制了總體規劃,分別占建制鎮和集鎮總數的88%和46%。累計有3844個行政村編制了建設規劃,占行政村總數的24.5%。“十一五”期間,全省村鎮建設累計完成投資總額710.27億元,是計劃目標300億元的236.7%,比“十五”期間實際完成數增長272.8%。2009年和2010年國家和省級財政共投入18.88億元,在全省共實施農村危舊房改造41.3萬戶。到2010年,全省農村磚木和磚混結構住房比例占68%,比“十五”末增長14個百分點。農村人均住宅建筑面積達到28.05平方米。“十一五”期間,甘肅省共有7個鎮被國家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批準命名為“中國歷史文化名鎮”,1個鎮被國家建設部和國家旅游局命名為“全國特色旅游景觀名鎮”。
五是不斷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房地產業保持了平穩發展。“十一五”期間,全面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全省房地產市場總體保持了平穩運行和健康發展,房地產業對全省國民經濟的貢獻率不斷提高,支柱作用明顯。預計全省房地產開發完成投資873億元,房地產開發竣工面積完成2266.8萬平方米,商品房銷售面積完成3031.8萬平方米。到“十一五”末,城鎮人均住宅建筑面積達到27平方米,城鎮居民住房條件顯著改善。全省物業服務業快速發展,服務范圍涉及房屋及相關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小區安保、環境保潔、綠化養護等多方面。
六是大力推進廉租住房建設,建立了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全面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實施各類保障性住房40.53萬戶,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設8.29萬套,累計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38.22萬戶/次、111.16萬人/次。累計建設經濟適用住房872.62萬平方米,10.75萬戶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從根本上改善了住房條件。全面啟動城市和工礦棚戶區改造,覆蓋城鎮低收入家庭和部分中低收入群體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初步建立。
七是住房公積金穩步發展,作用逐步得到有效發揮。全省14市州均設立了管理中心,成立了管理委員會。各中心與分中心及所屬的管理部基本實現了“統一決策、統一管理、統一制度、統一核算”。全省住房公積金覆蓋面穩中有升,繳存額持續快速增長,風險防范能力進一步增強,資金使用效率明顯提高。到2010年底,全省住房公積金歸集總額和余額分別為443.2億元和301.4億元,全省實繳職工人數為156.9萬人,占181萬應繳職工人數的86.75%,個人貸款余額為102.7億元,個貸率為34.08%。全省累計向31.4萬戶職工發放了182.3億元個人貸款,全省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達4.3億元。對于加快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和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條件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八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全省建筑業保持了穩定發展。“十一五”時期,全省建筑業總產值累計完成5860億元,是“十五”期間的2.72倍。全省建筑業總產值從2006年完成630億元,增加到2010年完成1860億元,建筑業增加值完成385億元,占全省完成GDP的9.4%,建筑業在全省國民經濟中的支柱產業作用更加突出。建筑業產業組織結構日趨合理,技術、人才和裝備實力及施工技術總體水平有較大提高,軟弱地基處理、深基礎施工、工程爆破、高強高性能混凝土、大型設備和結構安裝等技術已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建筑企業技術裝備實力逐步增強,機械化施工能力不斷提高。行業從業人員中,獲得職業資格、注冊執業資格的數量和比例顯著增長,已形成一批具有較高素質的工程技術和管理人才隊伍。
九是全面推行建筑節能新標準,建筑節能工作進展良好。“十一五”期間,組織編制了65%建筑節能設計、施工和檢測配套技術規程,蘭州市在全國率先執行居住建筑節能65%的設計標準,全省建筑節能設計實施率達到100%,建筑節能施工實施率達到95%。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350萬平方米。積極爭取國家財政資金扶持,爭得國家實施可再生能源示范項目5個,示范縣3個。
十是積極應對自然災害,災后重建進展順利。先后完成了受災房屋建筑應急鑒定及安全評估工作;協調各援建省市并組織本省建設過渡安置房共4.9萬套、98萬平方米;編制完成災后重建城鎮體系規劃、農村建設規劃和城鄉住房建設規劃,編制抗震農宅設計圖集并印制3000冊無償贈送災區。城鎮居民住房災后重建完成19349套、125.65萬平方米,維修加固63388戶、474.43萬平方米。舟曲縣發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后,積極開展災后重建規劃的編制和報批工作,全力保障舟曲縣城災后應急供水,提前完成過渡性供水設施搶建任務,啟動實施永久性供水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當前,所承擔的城市道路、橋梁和污水處理工程,以及水浸公共建筑維修加固等援建工程均按計劃正在實施。
“十二五”時期的重點工作
“十二五”時期,以加快城鎮化發展為主線,以改善民生為重點,按照省委“四抓三支撐”的總體思路和“中心帶動、兩翼齊飛、組團發展、整體推進”的區域發展戰略,加快推進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市場監管體系和宏觀調控體系,促進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跨越式發展。重點要做好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進一步加快城鎮化發展。著力構建以蘭州為中心,酒嘉、天水等區域中心城市和大城市為骨干,中小城市和重點建制鎮為基礎,大中小并舉、功能定位優勢互補、空間布局合理的城鎮化發展格局。提高城鎮化發展的質量,健全城市服務功能,發展特色建制鎮;加強城鎮規劃編制和修編,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快城鎮化步伐。力爭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鎮化率達到40%以上。
二是進一步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到“十二五”末,力爭全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達到1200億元,使城市用水普及率達到92%,縣城86%;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0%,縣城60%;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縣城70%;城市燃氣普及率達到80%,縣城50%;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9.15平方米,縣城5平方米,達到“一縣一園”;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28%,縣城15%。城市公用設施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明顯增強,人居環境進一步改善。城市防災減災體系不斷完善,城市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三是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條件和村鎮面貌。力爭完成143.7萬戶農村危舊房改造計劃,使農村磚木、磚混結構住房比例達到80%以上,農村住房人均建筑面積達32平方米以上。實施“百鎮千村示范建設”,結合農村危舊房改造,以整治村容村貌為突破口,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四是進一步健全住房保障制度、規范房地產市場管理。力爭到“十二五”末,通過廉租住房(含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棚戶區(危舊房)改造,解決20萬戶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使人均住房面積在13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得到保障。在此基礎上,加快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房,努力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同時,繼續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調控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逐步建立與全省居民收入水平相協調的房地產市場運行機制與監管體制。力爭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達到30平方米。
五是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管理,提升建筑業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加快建筑業結構調整,培育一批有較強綜合實力的大型建筑業企業集團,推動全省建筑業不斷發展壯大。扶持一批具有較高管理水平和專業技術特長的企業,大力實施“走出去”戰略,擴大市場份額,帶動中小企業發展,實現建筑業產業增長方式的改變。進一步完善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相配套的承包商體系,形成大、中、小企業,綜合型與專業型企業互相依存、協調發展模式,滿足投資主體多元化和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多樣化的需求。“十二五”期間,全省力爭完成建筑業總產值7500億元,實現建筑業增加值2000億元,全省建筑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繼續保持在8%以上。
六是繼續推進建筑節能和科技創新。“十二五”期間,甘肅省將全面執行65%節能設計標準,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97%。繼續加快實施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和供熱計量改革,確保所有集中供熱的新建建筑和完成改造的既有建筑,均實現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強化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管理,積極爭取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縣),推進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工作,完善標準規范和技術支撐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