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931 證券簡稱:中關村 公告編號:2011-008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設立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對外投資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實混凝土”,本公司持有其80%股權;控股子公司北京中關村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權)擬出資成立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暫定名,簡稱“葫蘆島中實”),葫蘆島中實注冊資本擬為1000萬元,北京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出資51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51%,葫蘆島市創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出資49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49%。
該事項已經第四屆董事會2011年度第二次臨時董事會審議通過。
本次設立子公司的投資額未達公司上一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10%,本公司本年度投資總額累計未超過公司上一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50%,且絕對金額未超過5000萬元,根據《上市規則》及本公司章程規定,該項投資只需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對外投資不構成關聯交易。
二、交易對手方介紹
另外一方投資主體情況:
名稱:葫蘆島市創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葫蘆島市龍港區錦葫北路22號樓三層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趙長余
注冊資本:人民幣壹佰萬元
主營業務:工程咨詢、中介服務(不含人才及出入境中介、涉及許可經營的批準后經營)。
關于設立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告 共 4 頁
葫蘆島市創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股權結構為:趙長余出資34萬,出資比例34%;胡盛全出資33萬,出資比例33%;苗永志出資33萬,出資比例33%。趙長余為該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經理。
葫蘆島市創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與本公司無關聯關系。
三、投資標的的基本情況
1、投資標的: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暫定名,以工商核發名稱為準)。
2、股東及出資方式:
注冊資本:擬為1000萬元。
股東及出資:
(1)北京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出資510萬元,以自有現金出資,出資比例為51%。
(2)葫蘆島市創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出資490萬元,以自有現金出資,出資比例為49%。
3、標的公司基本情況:本次投資是為在葫蘆島市開展25萬m3/a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有效占領二線城市商品混凝土市場而設立。
項目名稱: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25萬m3/a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
建設地點:葫蘆島龍港區
項目類別:建筑材料
項目性質:新建
4、投資進度: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25萬m3/a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于2011年1月開始注冊,1-3月進行前期籌備,土建工程將于2011年4月到6月進行,設備安裝調試及資質申報在2011年5月到6月進行,預計2011年7月1日項目投入運營。
5、通過本項目的實施,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將在大規模、高起點上建立大型預拌混凝土生產基地,不僅實現企業的發展和騰飛,而且填補了地區新型建材工業的空白,對地區經濟的促進作用也相當明顯。
四、對外投資合同的主要內容
關于設立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告 共 4 頁
投資合同尚未簽署。
五、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中實公司實行“避重就輕”的發展策略,經多方考察和市場調研,到有發展前景的二線城市發展。探索輸出管理的模式,為中實公司發展壯大開拓新的思路和空間。
本次對外投資為了有效占領二線城市商品混凝土市場,以自有資金出資設立子公司,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順應了城市和沿海經濟帶開發建設建筑材料需求的趨勢。
從項目的運行條件分析,項目產品銷售市場穩定,產品成長性和生命力良好,各種不利因素可得到一定化解,項目不存在重大市場風險。
經濟分析結果表明,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25萬m3/a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市場前景廣闊,經濟效益預期良好,各項財務指標理想,(投資基準收益率按 12%測算)項目全部投資財務凈現值為448萬元,投資回收期為4.07年(含建設期)。財務內部收益率為
27%。投資利潤率31%,投資利稅率55%,表明項目具有良好的成長性和較大的盈利空間,項目建設具有經濟可行性。
六、本次對外投資不屬于關聯交易
七、其他
上市公司將及時跟進投資項目的進展或變化情況,履行持續披露義務。
八、備查文件
1、葫蘆島中實25萬m3/a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2、葫蘆島市創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3、葫蘆島市創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說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O 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設立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對外投資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實混凝土”,本公司持有其80%股權;控股子公司北京中關村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權)擬出資成立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暫定名,簡稱“葫蘆島中實”),葫蘆島中實注冊資本擬為1000萬元,北京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出資51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51%,葫蘆島市創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出資49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49%。
該事項已經第四屆董事會2011年度第二次臨時董事會審議通過。
本次設立子公司的投資額未達公司上一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10%,本公司本年度投資總額累計未超過公司上一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50%,且絕對金額未超過5000萬元,根據《上市規則》及本公司章程規定,該項投資只需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對外投資不構成關聯交易。
二、交易對手方介紹
另外一方投資主體情況:
名稱:葫蘆島市創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葫蘆島市龍港區錦葫北路22號樓三層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趙長余
注冊資本:人民幣壹佰萬元
主營業務:工程咨詢、中介服務(不含人才及出入境中介、涉及許可經營的批準后經營)。
關于設立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告 共 4 頁
葫蘆島市創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股權結構為:趙長余出資34萬,出資比例34%;胡盛全出資33萬,出資比例33%;苗永志出資33萬,出資比例33%。趙長余為該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經理。
葫蘆島市創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與本公司無關聯關系。
三、投資標的的基本情況
1、投資標的: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暫定名,以工商核發名稱為準)。
2、股東及出資方式:
注冊資本:擬為1000萬元。
股東及出資:
(1)北京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出資510萬元,以自有現金出資,出資比例為51%。
(2)葫蘆島市創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出資490萬元,以自有現金出資,出資比例為49%。
3、標的公司基本情況:本次投資是為在葫蘆島市開展25萬m3/a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有效占領二線城市商品混凝土市場而設立。
項目名稱: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25萬m3/a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
建設地點:葫蘆島龍港區
項目類別:建筑材料
項目性質:新建
4、投資進度: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25萬m3/a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于2011年1月開始注冊,1-3月進行前期籌備,土建工程將于2011年4月到6月進行,設備安裝調試及資質申報在2011年5月到6月進行,預計2011年7月1日項目投入運營。
5、通過本項目的實施,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將在大規模、高起點上建立大型預拌混凝土生產基地,不僅實現企業的發展和騰飛,而且填補了地區新型建材工業的空白,對地區經濟的促進作用也相當明顯。
四、對外投資合同的主要內容
關于設立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告 共 4 頁
投資合同尚未簽署。
五、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中實公司實行“避重就輕”的發展策略,經多方考察和市場調研,到有發展前景的二線城市發展。探索輸出管理的模式,為中實公司發展壯大開拓新的思路和空間。
本次對外投資為了有效占領二線城市商品混凝土市場,以自有資金出資設立子公司,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順應了城市和沿海經濟帶開發建設建筑材料需求的趨勢。
從項目的運行條件分析,項目產品銷售市場穩定,產品成長性和生命力良好,各種不利因素可得到一定化解,項目不存在重大市場風險。
經濟分析結果表明,葫蘆島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25萬m3/a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市場前景廣闊,經濟效益預期良好,各項財務指標理想,(投資基準收益率按 12%測算)項目全部投資財務凈現值為448萬元,投資回收期為4.07年(含建設期)。財務內部收益率為
27%。投資利潤率31%,投資利稅率55%,表明項目具有良好的成長性和較大的盈利空間,項目建設具有經濟可行性。
六、本次對外投資不屬于關聯交易
七、其他
上市公司將及時跟進投資項目的進展或變化情況,履行持續披露義務。
八、備查文件
1、葫蘆島中實25萬m3/a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2、葫蘆島市創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3、葫蘆島市創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說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O 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