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我省預拌商品混凝土和混凝土預制構件專業企業資質
內設混凝土專項試驗室審查標準的通知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由于現行預拌商品混凝土專業企業資質標準和混凝土預制構件專業企業資質標準均要求設有混凝土專項試驗室(以下簡稱“內設試驗室”),但未設定量化考核指標,為統一全省審查標準,加強預拌商品混凝土和混凝土預制構件質量控制,經研究,我廳對以上兩類專業企業內設試驗室審查標準作規定如下,請各地遵照執行。
一、內設試驗室應具備開展檢測工作條件
(一)預拌商品混凝土專業企業內設試驗室應具備對水泥、砂、石、混凝土外加劑、混凝土等建筑材料或半成品相關性能的檢測能力;混凝土預制構件專業企業內設試驗室應具備對水泥、砂、石、混凝土外加劑、混凝土、鋼筋、預應力鋼絞線、混凝土預制構件等建筑材料或半成品相關性能的檢測能力(詳見附件)。
(二)內設試驗室應配置不低于附件要求的儀器、設備。其中,屬于國家要求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要經過計量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且設備檢測環境應滿足檢測要求。
(三)內設試驗室試驗人員應持建設工程試驗員見證取樣專業上崗證,且數量不少于4人。
二、內設試驗室監管
(一)內設試驗室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保證試驗資料保存完整和所生產的混凝土質量符合標準要求,并有相應的試驗標準、規范和試驗方法。
(二)內設試驗室只能在本企業內部開展檢測工作,不得對外開展檢測業務和出具檢測報告。
附件: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內設混凝土專項試驗室配備標準.xls
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