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30日,中國共產黨浙江省第十二屆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根據黨的十七大關于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全面分析形勢和任務,認真總結生態省建設經驗,研究了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若干重大問題,通過了《中共浙江省委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定》。《決定》有6方面內容:
一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意義和目標要求 ;
二是大力發展生態經濟,積極推進轉型升級;
三是不斷優化生態環境,著力提高環境質量;
四是注重建設生態文化,強化生態文明理念;
五是加快推進制度創新,著力完善體制機制;
六是加強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領導。在大力發展生態經濟,積極推進轉型升級的要求中提出了推進各領域的節材工作,重點加強冶金、石化、建材等行業的原材料消耗管理,加快可再生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和散裝水泥的推廣應用。《決定》為加快全省新型墻體材料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意義和目標要求 ;
二是大力發展生態經濟,積極推進轉型升級;
三是不斷優化生態環境,著力提高環境質量;
四是注重建設生態文化,強化生態文明理念;
五是加快推進制度創新,著力完善體制機制;
六是加強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領導。在大力發展生態經濟,積極推進轉型升級的要求中提出了推進各領域的節材工作,重點加強冶金、石化、建材等行業的原材料消耗管理,加快可再生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和散裝水泥的推廣應用。《決定》為加快全省新型墻體材料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