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彥淖爾市建委和監察局聯合發出通知,于6月底會同房管、規劃、執法等部門在全市開展建筑市場、房地產開發市場、工程質量安全執法檢查。
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各旗縣區貫徹落實《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管理條例》、《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等國家和自治區法律、法規、政策性規定的情況。
(二)建設工程項目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包括施工圖審查機構、工程檢測試驗機構)履行法定建設程序,執行有關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政策法規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三)《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管理的若干意見》(巴建委工發[2010]40號)等規范性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臨河地區還要檢查推廣應用預拌混凝土,限制在城區現場攪拌混凝土的落實情況。
(四)對重點工程、重點工地、重點監管對象的施工現場進行重點檢查,包括:1、對建設項目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進行檢查;2、對重點工程項目設計質量的檢查;3、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有無超越資質范圍開發,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有無超越資質范圍承攬施工任務行為的檢查;4、對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機構人員組成及持證上崗情況的檢查;5、對監理企業履行責任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和人員到位情況,施工質量安全控制中監理責任履行情況;6、對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現場原材料抽查,重點抽查水泥、鋼材、節能材料等;7、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檢查,特別要加強對住宅工程質量的檢查;8、對預拌砼生產企業履行質量責任及預拌砼質量的檢查;9、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情況的檢查,落實建筑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宣傳教育行動),檢查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推行情況;10、建筑節能工作開展情況等。
(五)城建固定資產投資進展情況。這次執法大檢查,結合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和全市“質量安全月”活動的安排一并進行。通過檢查要達到建筑市場秩序實現根本性好轉,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包括施工圖審查機構、工程檢測試驗機構、招標代理機構)的市場行為逐步規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水平明顯提高,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的目的。
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各旗縣區貫徹落實《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管理條例》、《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等國家和自治區法律、法規、政策性規定的情況。
(二)建設工程項目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包括施工圖審查機構、工程檢測試驗機構)履行法定建設程序,執行有關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政策法規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三)《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管理的若干意見》(巴建委工發[2010]40號)等規范性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臨河地區還要檢查推廣應用預拌混凝土,限制在城區現場攪拌混凝土的落實情況。
(四)對重點工程、重點工地、重點監管對象的施工現場進行重點檢查,包括:1、對建設項目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進行檢查;2、對重點工程項目設計質量的檢查;3、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有無超越資質范圍開發,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有無超越資質范圍承攬施工任務行為的檢查;4、對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機構人員組成及持證上崗情況的檢查;5、對監理企業履行責任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和人員到位情況,施工質量安全控制中監理責任履行情況;6、對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現場原材料抽查,重點抽查水泥、鋼材、節能材料等;7、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檢查,特別要加強對住宅工程質量的檢查;8、對預拌砼生產企業履行質量責任及預拌砼質量的檢查;9、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情況的檢查,落實建筑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宣傳教育行動),檢查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推行情況;10、建筑節能工作開展情況等。
(五)城建固定資產投資進展情況。這次執法大檢查,結合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和全市“質量安全月”活動的安排一并進行。通過檢查要達到建筑市場秩序實現根本性好轉,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包括施工圖審查機構、工程檢測試驗機構、招標代理機構)的市場行為逐步規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水平明顯提高,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