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鑒定與加固技術規程》將于4月1日起實施。今后,大型商場、電影院、會展中心及醫院病房等重點場所,進行抗震加固后,抗震設防標準須超過8度;而經抗震加固后的建筑,其后續使用年限應至少達30年。
因為新建建筑有專門的設計規范,所以該標準中需要進行抗震鑒定和加固的建筑只針對“既有建筑”,也就是已經竣工并且正在使用的建筑,但不包括古建筑、爛尾樓和危房。
標準把建筑的抗震設防分為4類。標準提出,經過抗震加固的建筑,應滿足規定的“后續使用年限”30年至50年。
因為新建建筑有專門的設計規范,所以該標準中需要進行抗震鑒定和加固的建筑只針對“既有建筑”,也就是已經竣工并且正在使用的建筑,但不包括古建筑、爛尾樓和危房。
標準把建筑的抗震設防分為4類。標準提出,經過抗震加固的建筑,應滿足規定的“后續使用年限”30年至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