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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寶安區現場拌砂漿每立方將罰400元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0-01-08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中國混凝土網
核心提示:深圳寶安區現場拌砂漿每立方將罰400元
  現場攪拌砂漿的場景,在寶安區的建筑工地上將不再允許出現。2009年12月起,寶安開始全面推廣預拌砂漿。

  據區建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深圳市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管理規定》自12月1日起開始實施。根據該規定,全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均禁止使用袋裝水泥,禁止在施工現場自行攪拌混凝土和砂漿。違反規定的,分別以混凝土每立方200元、砂漿每立方40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

  業內人士介紹,施工單位自拌砂漿,因是人工操作,在原料檢驗、生產工藝上難以控制,甚至有人摻雜假水泥。相比之下,預拌砂漿的原材料經過檢驗,通過電腦配方,標準化的機器生產出預拌砂漿,再運到工地使用,砂漿的耐久性更強,也將減少污染,延長房屋建筑的使用壽命。

  深圳華潤混凝土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預拌砂漿除了環保、保質等因素外,還可以做到隨叫隨到,提高施工效率,為企業節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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