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江蘇省鎮江市勞動局獲悉,該市現已在建筑行業全面推行農民工工傷保險實名制。對拒不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筑施工企業依法給予重罰,確保農民工傷有所賠,傷有所醫。
該市規定,凡在鎮江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工程活動的施工企業,必須為所聘農民工全額辦理工傷保險,保險費按農民工工資總額的1%計繳,按工程造價的2%另外設立建筑農民工工傷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實行實名制管理,形成以企業為單位的數據庫,有效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日起至竣工日止。這期間一旦有工人出事故,即可在數據庫里查到該農民工信息,其可享受和鎮江市職工同等的工傷補償待遇。
該市規定,凡在鎮江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工程活動的施工企業,必須為所聘農民工全額辦理工傷保險,保險費按農民工工資總額的1%計繳,按工程造價的2%另外設立建筑農民工工傷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實行實名制管理,形成以企業為單位的數據庫,有效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日起至竣工日止。這期間一旦有工人出事故,即可在數據庫里查到該農民工信息,其可享受和鎮江市職工同等的工傷補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