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行為,強化對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促進企業提高質量管理水平,避免因預拌混凝土質量問題造成工程質量隱患,確保建設工程質量,我站決定對全市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進行一次質量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預拌混凝土的企業均在檢查范圍之列(包括攪拌站分站)。
二、檢查內容
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原材料管理、試驗室管理、生產過程控制、產品跟蹤及服務和原材料抽檢等。原材料抽檢內容包括《關于印發〈廣州市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管理實施細則〉條文修改的通知》(穗建質監字[2007]80號)附件二的監督抽檢項目。
三、檢查方法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有關現行國家技術規范和標準,結合《廣州市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管理實施細則》(穗建質監字[2007]39號) 和《關于印發〈廣州市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管理實施細則〉條文修改的通知》(穗建質監字[2007]80號)的有關要求,并結合我市的具體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四、檢查組織機構
這次檢查共分六個檢查組,檢查組由質監站、檢測單位和社會專家等人員組成。
五、檢查時間和方式
2008年10月27日至11月13日,我站進行隨機抽查,檢查當日通知受檢單位。
六、處理方法
1、對本次專項檢查中質量管理好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予以通報表揚。凡在檢查中發現存在生產管理和產品質量方面嚴重問題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將給予不良行為記錄,同時暫停混凝土供應,對相關企業進行行業內通報;情節特別嚴重的,報請市建委進行處罰并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2、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拒絕接受檢查的,將協同有關部門對其嚴肅處理。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一、檢查范圍
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預拌混凝土的企業均在檢查范圍之列(包括攪拌站分站)。
二、檢查內容
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原材料管理、試驗室管理、生產過程控制、產品跟蹤及服務和原材料抽檢等。原材料抽檢內容包括《關于印發〈廣州市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管理實施細則〉條文修改的通知》(穗建質監字[2007]80號)附件二的監督抽檢項目。
三、檢查方法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有關現行國家技術規范和標準,結合《廣州市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管理實施細則》(穗建質監字[2007]39號) 和《關于印發〈廣州市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管理實施細則〉條文修改的通知》(穗建質監字[2007]80號)的有關要求,并結合我市的具體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四、檢查組織機構
這次檢查共分六個檢查組,檢查組由質監站、檢測單位和社會專家等人員組成。
五、檢查時間和方式
2008年10月27日至11月13日,我站進行隨機抽查,檢查當日通知受檢單位。
六、處理方法
1、對本次專項檢查中質量管理好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予以通報表揚。凡在檢查中發現存在生產管理和產品質量方面嚴重問題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將給予不良行為記錄,同時暫停混凝土供應,對相關企業進行行業內通報;情節特別嚴重的,報請市建委進行處罰并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2、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拒絕接受檢查的,將協同有關部門對其嚴肅處理。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