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北京市建委下發《綠色施工管理規程》(以下簡稱《規程》)。《規程》要求,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推行綠色施工,并規定所有工程在2009年3月1日后全面達標。此外文件還強調:建設單位在招標時要提供場地、環境、工期以及資金方面的保障。
《規程》強調,施工單位在編制投標預算時,應按《規程》的要求編制相關綠色施工計劃,并嚴格組織施工。
《規程》要求,施工單位應做到:在臨時設施建設方面,選用高效保溫隔熱、可拆卸循環使用的材料搭建設施。在限制施工降水方面,應避免地下水進入施工區域。在控制施工揚塵方面,做好洗車池和沖洗設施、工地路面硬化和生活區綠化美化等工作。在渣土綠色運輸方面,選用已辦理北京市流體散裝貨物運輸車輛準運證的車輛,持北京市渣土消納許可證從事渣土運輸作業。在降低聲、光排放方面,應盡量避免夜間施工。因特殊原因確需夜間施工的,必須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施工時要采取封閉措施,降低施工噪聲,并盡可能減少強光對居民生活的干擾。
《規程》強調,施工單位在編制投標預算時,應按《規程》的要求編制相關綠色施工計劃,并嚴格組織施工。
《規程》要求,施工單位應做到:在臨時設施建設方面,選用高效保溫隔熱、可拆卸循環使用的材料搭建設施。在限制施工降水方面,應避免地下水進入施工區域。在控制施工揚塵方面,做好洗車池和沖洗設施、工地路面硬化和生活區綠化美化等工作。在渣土綠色運輸方面,選用已辦理北京市流體散裝貨物運輸車輛準運證的車輛,持北京市渣土消納許可證從事渣土運輸作業。在降低聲、光排放方面,應盡量避免夜間施工。因特殊原因確需夜間施工的,必須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施工時要采取封閉措施,降低施工噪聲,并盡可能減少強光對居民生活的干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