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太原市執法部門獲悉,今后的檢查中,如發現施工工地不按建筑節能標準施工,將根據即將施行的國家《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規定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進行重罰。
根據規定,建設單位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違反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施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墻體、保溫材料、門窗、照明設備的,將被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施工單位未按照相關節能標準施工的,將責令改正,并處項目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罰款。另外,如果施工單位未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等進行查驗,使用不合要求的墻體、保溫材料等,將面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
根據規定,建設單位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違反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施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墻體、保溫材料、門窗、照明設備的,將被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施工單位未按照相關節能標準施工的,將責令改正,并處項目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罰款。另外,如果施工單位未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等進行查驗,使用不合要求的墻體、保溫材料等,將面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