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市政基礎建設過程中出現的不文明施工現象,給廣大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了嚴重影響。針對這一情況,市政府辦公廳近日發文,對建筑施工現場、城市道路開挖施工、園林綠化施工的管理提出了詳細、嚴格的管理要求。同時要求市屬各職能部門和四區政府要堅持嚴管重罰的原則,集中一段時間,認真組織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律按照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從嚴查處。
建筑工地:夜間施工須有不擾民措施
市政府辦公廳要求,建筑施工現場要封閉管理。在市區主要路段工地周圍設置圍墻應高于2.5 米,并彩畫;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圍設置圍墻應高于1.8米,并刷白。
在我市規劃區內施工現場不準現場攪拌混凝土。拉運建材的車輛出入工地要沖洗車輪、車箱。施工場內道路平整、暢通、不積水,泥漿、污水、廢水不外流,現場不飛揚塵土,不排泄有毒有害氣體。各類建筑材料堆碼整齊有序,建筑垃圾及時處理,不得亂堆亂倒,工地派設保潔員,下班后要做到場潔、料凈,臨街外圍 3 米處要指派專人保潔。
特殊工藝需夜間連續施工的須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文明施工責任書》到昆明市建筑管理監察大隊辦理《夜間施工登記備案》后方可施工,并建立施工不擾民措施。房屋拆遷必須封閉施工,灑水降塵,及時清運建筑垃圾,不得亂擲建筑垃圾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城市道路開挖:按審批手續限期施工
對于城市道路開挖施工,明確須持規劃部門批準簽發的文件和有關設計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方可按照規定挖掘。施工中需要移動位置、擴大面積、延長時間的,須提前辦理變更審批手續。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須經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方可按照規定占用,但不得損壞城市道路;占用期滿后,要及時清理占用現場,恢復城市道路原狀;損壞城市道路的,必須修復或者給予賠償。
在施工中,城市道路施工現場必須采用移動式彩板圍欄圍護施工,并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識和項目情況標牌。各類建筑材料必須有序堆放,水泥、沙石料必須袋裝進場,并設立拌合槽。施工現場產生的施工垃圾,必須即挖即運、即時清掃。竣工后,須及時清場,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檢查驗收。
城市道路的養護、維修工程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修復竣工,并在養護、維修工程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保障行人和車輛通行安全。
市政公用施工:保護好地下管網方可動工
要求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建設施工前,要主動向供電、通信、廣電、供水、排水、燃氣、路燈、交通管理等相關管線單位咨詢對接,查明地下管網相關情況后再行施工。對在施工中有可能影響到市政公用設施安全的,應在施工前制定可行的安全保護方案,并經管線單位同意,簽訂設施保護協議,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后再行施工。
園林綠化:樹塘開挖后兩日內完成種植
綠化工程開工前應編制工程施工計劃書,按日計劃完成種植工程量,施工現場應設置明顯標志牌,確保行人、車輛的晝、夜通行安全。
在樹塘開挖前,須在樹塘周圍鋪墊地面保護膜(草席或彩條布等)。樹塘開挖后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樹木種植。剩余廢土裝袋清運,做到日產日清,不得隨意裸露堆放。對人員集散較多的廣場、人行道,樹木栽植后,種植池應及時鋪設透氣性樹池蓋板或硬質顆粒材料。綠化工程種植材料應用封閉車廂車輛運輸,避免對城市環境造成污染。
樹木種植施工必須避開行人、車輛運行高峰期。因工程施工造成沿線單位、居民出入口或道路交通堵塞的,施工單位須采用有效措施,確保出入口和道路的安全暢通。
建筑工地:夜間施工須有不擾民措施
市政府辦公廳要求,建筑施工現場要封閉管理。在市區主要路段工地周圍設置圍墻應高于2.5 米,并彩畫;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圍設置圍墻應高于1.8米,并刷白。
在我市規劃區內施工現場不準現場攪拌混凝土。拉運建材的車輛出入工地要沖洗車輪、車箱。施工場內道路平整、暢通、不積水,泥漿、污水、廢水不外流,現場不飛揚塵土,不排泄有毒有害氣體。各類建筑材料堆碼整齊有序,建筑垃圾及時處理,不得亂堆亂倒,工地派設保潔員,下班后要做到場潔、料凈,臨街外圍 3 米處要指派專人保潔。
特殊工藝需夜間連續施工的須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文明施工責任書》到昆明市建筑管理監察大隊辦理《夜間施工登記備案》后方可施工,并建立施工不擾民措施。房屋拆遷必須封閉施工,灑水降塵,及時清運建筑垃圾,不得亂擲建筑垃圾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城市道路開挖:按審批手續限期施工
對于城市道路開挖施工,明確須持規劃部門批準簽發的文件和有關設計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方可按照規定挖掘。施工中需要移動位置、擴大面積、延長時間的,須提前辦理變更審批手續。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須經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方可按照規定占用,但不得損壞城市道路;占用期滿后,要及時清理占用現場,恢復城市道路原狀;損壞城市道路的,必須修復或者給予賠償。
在施工中,城市道路施工現場必須采用移動式彩板圍欄圍護施工,并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識和項目情況標牌。各類建筑材料必須有序堆放,水泥、沙石料必須袋裝進場,并設立拌合槽。施工現場產生的施工垃圾,必須即挖即運、即時清掃。竣工后,須及時清場,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檢查驗收。
城市道路的養護、維修工程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修復竣工,并在養護、維修工程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保障行人和車輛通行安全。
市政公用施工:保護好地下管網方可動工
要求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建設施工前,要主動向供電、通信、廣電、供水、排水、燃氣、路燈、交通管理等相關管線單位咨詢對接,查明地下管網相關情況后再行施工。對在施工中有可能影響到市政公用設施安全的,應在施工前制定可行的安全保護方案,并經管線單位同意,簽訂設施保護協議,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后再行施工。
園林綠化:樹塘開挖后兩日內完成種植
綠化工程開工前應編制工程施工計劃書,按日計劃完成種植工程量,施工現場應設置明顯標志牌,確保行人、車輛的晝、夜通行安全。
在樹塘開挖前,須在樹塘周圍鋪墊地面保護膜(草席或彩條布等)。樹塘開挖后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樹木種植。剩余廢土裝袋清運,做到日產日清,不得隨意裸露堆放。對人員集散較多的廣場、人行道,樹木栽植后,種植池應及時鋪設透氣性樹池蓋板或硬質顆粒材料。綠化工程種植材料應用封閉車廂車輛運輸,避免對城市環境造成污染。
樹木種植施工必須避開行人、車輛運行高峰期。因工程施工造成沿線單位、居民出入口或道路交通堵塞的,施工單位須采用有效措施,確保出入口和道路的安全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