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新型墻體材料開發利用管理辦法》經2008年 4月14日市政府十四屆八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市委副書記、市長劉剛主持了這次在市黨政機關辦公中心召開的政府常務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組成人員出席了會議,市領導馬占江、曲秀麗應邀列席了會議。市政府副秘書長,政府辦公廳、研究室、法制辦、廣電局、日報社領導及各相關部門的領導等列席了會議。
按照會議的議程,會議聽取了市建設局局長孫立凱關于制定《齊齊哈爾市新型墻體材料開發利用管理辦法》有關情況的匯報。孫局長在匯報中談到:我市的墻體材料改革起步于1991年,1995年率先在全省以市政府規章形式頒布實施了《齊齊哈爾市墻體材料改革規定》,將該項工作納入了規范管理的法制軌道。規定的實施有力地促進了新型墻體材料的設備能力、產品檔次和應用技術水平的提升,對加快我市墻改工作步伐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形勢的發展,新的問題也不斷產生。主要是社會上對開發利用新型墻體材料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承重新型墻體材料發展速度較慢,缺口較大,特別是隨著近年來國家和省新的墻改法規政策的出臺,對墻改和“禁實”工作提出了嚴格的目標要求和時限。要完成時間緊、涉及面廣的“禁實”目標,任務十分艱巨。因此,制定出臺新的規章,體現國家和省相關政策精神,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采取切實有效的行政措施來強力推進墻改和“禁實”工作,確保墻改工作健康持續發展和2008年底我市城區“禁實”目標的如期實現,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會議充分討論了《齊齊哈爾市新型墻體材料開發利用管理辦法》的有關條款,諸如不同種類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的價格、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的建筑工程本體造價和綜合利廢等等。市委常委、副市長趙萬山對這部法規的可行性和操作性給予了充分的肯定。
最后,市委副書記、市長劉剛明確提出三點要求,一是新聞媒體要廣泛宣傳,重點宣傳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的意義和重要性,尤其是要向市民廣泛宣傳、向農民廣泛宣傳;二是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按照省市相關規定嚴格執行,遇到問題該處罰的要處罰,嚴格執法;三是要加大科研開發力度,努力降低新型墻體材料的成本,真正讓百姓受益,讓人們在主觀上自覺自愿地使用新型墻體材料。
這次會議是劉剛市長上任以來召開的第一次研究政府規章的市政府常務會議。為了使《齊齊哈爾市新型墻體材料開發利用管理辦法》更加完善和具有操作性,市法制辦、市建設局及局法規處等相關部門開展了大量前期工作,特別是周游副局長率先垂范,帶領市墻體材料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同志們為這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做了充分的會前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