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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市區道路挖掘作業標準出臺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8-01-11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轉自日照新聞網  作者:日照新聞網
核心提示:日照市市區道路挖掘作業標準出臺

  日照市市區道路挖掘恢復后,兩年內不得出現下沉、破損現象。記者1月9日從濰坊市政部門了解到,為讓市民走上放心路,日前,濰坊市政部門專門出臺市區道路挖掘作業標準,對相關環節進行了詳細規定。

  按照濰坊市政部門規定要求,道路挖掘恢復要編制好施工計劃,嚴格按批準的時限進行集中施工,為防擾民一般情況下要選擇夜間施工,特殊或緊急情況下可白天施工;道路挖掘作業現場必須設置作業公示牌、圍護設施和安全警示標志,在夜間和雨、雪、霧等惡劣天氣進行作業時,現場必須設置警示燈;道路養護作業人員必須穿著統一的安全標志服;機械車輛駕駛員要安全文明駕駛,嚴禁酒后駕車作業,時刻注意作業范圍內的行人和車輛;道路挖掘后回填時槽內應無積水,不得回填淤泥、腐土、凍土及有機物質,回填必須分層填實,每層虛鋪厚度不得大于20厘米,回填的壓實度要達到道路設計要求;采用石灰土、砂、砂礫、低標號混凝土材料回填時,應達到相應的有關標準或設計要求;在管道上方500毫米內回填時,不得回填大于100毫米的石塊、磚塊等雜物;路面恢復后質量要確保達到原有道路的質量標準,確保兩年內恢復路面不出現下沉、破損現象;施工完畢立即清理現場,作業現場周圍路段地面要保持整潔,無積水、無垃圾、無施工渣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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