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31日前分期分批關停我市所有小水泥生產企業——記者昨日獲悉,《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做好關閉小水泥生產企業工作的通知》于日前正式下發。根據該通知,我市將分三批對所有小水泥生產企業進行關停。
根據該通知,在本月20日之前關閉包括成都市青云建材有限公司在內的27戶小水泥生產企業,在12月10日前關閉四川省治權集團峨塔水泥有限公司三廠等10戶小水泥生產企業,在12月31日前關閉成都頑石水泥有限公司等7戶水泥生產企業。
在職責分工方面,將由市經委牽頭,包括環保、能源、國土、規劃等多個部門參與,共同推進關閉小水泥生產企業工作。各相關區(市)縣政府則是關閉小水泥生產企業的責任主體和工作主體,要從節能減排、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出發,杜絕地方保護主義,在規定時限內全部關閉本行政區域內的小水泥生產企業。
對于不按期關停的小水泥生產企業,要依法實施強制關閉,且不予補償,并依法停電、停水、注銷工商登記、吊銷生產許可證、吊銷排污許可證。對未按時完成關閉任務的區(市)縣,將暫停除循環經濟外所有項目的環評審批。市經委與市環保局則成立聯合督察組,對相關情況進行督察,并及時上報。同時,關閉小水泥工作納入市政府對區(市)縣的目標管理,實行一票否決。
同時,該通知對限時關停的小水泥生產企業的補償等進行了明確。合法小水泥生產企業在規定時限內關閉,市財政按照年產量每萬噸補貼40萬元的標準對相關區(市)縣予以補償。對提前關閉的小水泥生產企業,可由區(市)縣政府予以獎勵,獎勵資金由區(市)縣負責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