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建筑節能技術和產品的管理,提高建筑節能工程質量,天津市建筑工程使用建筑節能產品、應用建筑節能技術,從今年9月1日起實行備案制度。
據介紹,天津市建委提出,生產、銷售建筑節能產品的企業,應當在其產品進入建筑施工現場前,辦理建筑節能產品備案。建筑節能技術持有人在應用該技術前,應當辦理建筑節能技術備案。
據悉,建筑節能技術和產品備案范圍包括:墻體材料,保溫、隔熱材料和技術(含幕墻);節能門窗及玻璃幕墻 (含空氣幕墻);太陽能、地熱能、污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成套技術和設備;集中空調、制冷節能技術和產品;建筑照明節能技術和產品;建筑遮陽技術和產品;其他新型建筑節能技術和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