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記者從省建設廳獲悉,即日起,全省的施工現場、銷售場所都應在顯著位置設立民用建筑節能公示牌,接受社會監督。其中,施工現場、銷售場所公示不得遲于樓盤開始銷售時間。
為了讓購房者能夠更了解所選房屋的節能情況,我省規定新開工或進行銷售的民用建筑,建設單位應當將所建、所銷售的民用建筑節能實施情況,在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和銷售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公示內容主要包括屋面隔熱保溫、墻體隔熱保溫、外門窗性能、遮陽、暖通、電氣節能以及其他節能措施。
建設單位在建筑工程正式開工后,在領取房屋銷售許可證后,都應分別在施工現場和銷售現場進行公示。
若施工過程中發生涉及建筑節能主要內容或節能措施變更的,建設單位應當先期報經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同意后,15日內對公示進行變更。如果沒有及時公示,相關部門將給予批評教育并責令改正,違反法律法規的,還將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