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從市建委獲悉,從9月1日開始,濟寧市城市規劃區內新開工建設工程項目,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以提高建設工程質量、減少城市噪聲和粉塵污染。
的工程;現澆結構的基礎工程、現澆框架、樓板等結構工程,地下工程、人防工程及混凝土墻、壩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橋梁工程、其他需要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設項目。10月1日起,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建設項目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使用商品混凝土。
據悉,下月起城區必須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新開工建設工程項目包括:一次連續澆筑混凝土量在7立方米以上
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將加大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和檢測力度,要求生產企業必須依法取得生產資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清除未經批準、無資質、超資質生產商品混凝土企業。
今后,凡必須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建設單位實施工程招標時,必須將使用商品混凝土作為工程發包招標文件之一,不使用商品混凝土的一律不予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