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確保完成全省“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山東省日前下發了《山東省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建立政府節能減排工作問責制,把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納入各級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這個實施方案,確定了到2010年的節能減排目標。為確保實現目標任務,山東省政府成立了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姜大明代省長任組長,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節能減排工作,部署和監督檢查全省節能減排工作進展情況,審議全省節能減排年度工作計劃,協調解決全省節能減排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實施方案指出,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嚴格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企業必須嚴格節能環境法律法規和標準,建立并嚴格執行節能減排責任追究制度,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力、徇私枉法、權錢交易等行為,依法依紀追究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執法機構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山東省要求,建立以企業、社會等投資為主體,政府投資為輔助的多元節能減排投資機制。整合土地出讓、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水利、農業等相關資金,集中財力支持節能減排項目。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的責任主體是地方政府,積極推進市場化融資。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促使企業承擔污染治理責任,加快南水北調沿線、省轄淮河、省轄海河、小清河、半島諸河等重點流域內的工業廢水治理項目建設。
山東省決定,加大差別電價實施力度,提高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差別電價標準。差別電價實施范圍擴大到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黃磷等產品。從2007年起,淘汰類企業每千瓦時提高到0.15元,限制類企業每千瓦時提高到0.04元;從2008年起,淘汰類企業每千瓦時提高到0.20元,限制類企業每千瓦時提高到0.05元。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十一五”期間全省淘汰落后工藝和裝備十三大類、105項;淘汰落后產品四大類、15項。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十一五”期間,全省年產沼氣要達14.4億立方米;太陽能熱水器年增200萬平方米,達到1600萬平方米。到2010年,新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重由目前不足1%提高到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