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鄖縣金砂公司通過公開競拍,從鄖西縣國土資源局拍得漢江鄖西段三處河砂開采權。次年,當金砂公司調運設備準備采砂時,發現同一江段采砂權已被鄖西縣河道管理處賣給了順暢達公司。金砂公司遂將順暢達公司告上法庭。
今年1月4日,鄖縣法院作出判決,要求順暢達公司停止在爭議江段采砂活動,并賠償金砂公司經濟損失26萬元。判決后,順暢達公司上訴。
官司尚未塵埃落定,大量盜采船卻乘機涌入漢江,在“無主”礦區內搶灘占地,濫采亂挖。無序地采砂使漢江部分河道千瘡百孔,部分江段航道航線被破壞,連數十噸的貨輪都無法通過。
“一女二嫁”引起社會廣泛關注。3月12日,全國人大代表、武大教授彭富春在全國兩會上,呼吁要盡快終結“兩家爭著管又都管不好”的局面。
十堰市政法委的調查則指出:“一女二嫁”事件背后,是兩個部門之間對河砂管理的權力和經濟利益之爭。
如今,采砂權糾紛仍未平息,漢江上的瘋狂采砂仍在繼續。
3月14日,天空陰沉,漢江鄖西縣河夾鎮歸仙河礦區,約1平方公里的江面上,五六臺挖砂船一字排開,甲板上機器轟鳴,巨大的鏈斗正將江底的砂石抓出,倒進一旁的運砂船……
看著眼前忙碌的景象,礦區“老板”、鄖縣金砂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張孝國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眼睜睜看著別人在我們的砂場上挖砂卻毫無辦法,我心里真是有說不出來的難受。”
張孝國原是東風公司研發中心技術員,三年前,他通過競拍,從鄖西縣國土資源管理局買下漢江歸仙河口段的河砂開采權。次年,當他買來300多萬元的設備準備大干一場時,卻發現砂區采砂權已被當地水利部門賣給了另外一家公司。
一場曠日持久的采砂糾紛案仍在進行,漢江鄖西段采砂秩序陷入混亂,兩個行政部門由來已久的利益之爭也隨之浮出水面。
河砂開采權“一女二嫁”
“這是一場沒有贏家的官司。”3月12日,記者見到張孝國時,他正望著漢江發呆。五年采礦權限眼看就要到了,可官司仍沒有結果,價值數百萬元的采砂設備已銹成一堆廢鐵,“就算贏了官司,這筆損失跟誰去討”?
2003年6月18日,金砂公司以14.5萬元的價格,從鄖西縣國土資源局競得歸仙河囗等三處標段。交錢后,公司與鄖西縣國土資源局簽訂了一份為期5年的《采礦權有償使用合同書》,并辦理了《采礦許可證》。
2004年上半年,金砂公司花300多萬元買來一批采砂設備,打算進入歸仙河礦區采砂,誰料礦區已被他人捷足先登。
原來,在金砂公司競得采砂權后,鄖西縣水利水電局河道管理處又將同一區域的采砂權出讓給順暢達公司,并為其辦理了《采砂許可證》。
兩個公司的沖突就這樣爆發了。
2004年9月19日,順暢達公司租賃的兩艘挖砂船開始作業,金砂公司強行將船“扣了”。隨后,金砂公司以順暢達公司采砂行為侵權為由,將順暢達公司及其所雇船主告上法庭。
當年11月23日,鄖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由國土部門頒發的《采礦許可證》是物權憑證,而水利部門發放的《采砂許可證》則是采砂作業行為資質證件,河道采砂必須兩證齊全,缺一不可。順暢達公司所持《采砂許可證》,未經該處礦主金砂公司同意,對金砂公司的采礦權構成侵害,判令順暢達公司及所雇船主停止侵權行為并共同賠償侵權所致損失42萬余元。
宣判后,順暢達公司不服,上訴至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該院判令順暢達公司一家承擔42萬余元的賠償。
終審判決后,順暢達公司仍然不服,向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今年1月4日,鄖縣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要求順暢達公司停止在歸仙河口段采砂,并賠償金砂公司損失26萬余元。判決后,順暢達公司再次提起上訴。
糾紛持續盜采猖獗
就在雙方不斷發生糾紛的時候,各地的采砂船蜂擁而至,部分礦區成了盜砂者的天堂。
如果不是這兩年采砂生意紅火,董作建現在應該在外面打工,但目前,他每天都到漢江邊挖砂。3月13日,記者在鄖西縣羊尾鎮江邊見到他時,他正開著一臺小貨車在江灘上忙著運砂。
去年,聽說鎮上要修公路,董作建便買來一臺裝卸機和一臺小貨車,雇了兩個人,在羊尾鎮沙灘上當起了“砂老板”。
董作建的采砂方式很簡單,先用裝卸機將砂連同石頭一起挖出,用鐵絲網將細砂篩出來,便直接運到鎮上賣。一車砂能賣十幾元,一天能賺一百多塊,“比在外面打工強多了”。
前幾年,鄖西江面上采砂船并不是很多,自從2004年十(堰)漫(川)高速公路開工后,各地的采砂船便蜂涌而至,在爭議的礦區安營扎寨,搶挖河砂。無人管理礦區便成了盜采者的天堂。
董作建說,從羊尾至下游的李家棚、天河口、河夾等地,約有40公里的江段上,每天光采砂、運砂船就有上百條,這些船大部分沒有采礦許可證,有的甚至連采砂證都沒有。
在歸仙河口段江面,記者登上一艘正在作業的采砂船,甲板上機器轟鳴,船主一邊開動挖砂機,一邊指揮工人運砂。
船主說,他姓何,來自十堰,在漢江挖砂已有一年多了。歸仙河口砂質好,離下游碼頭又近,只要天氣好,他每天都開船過來挖砂。
1噸河砂運到碼頭可賣二十多元,一天下來可以賺四五百元,好的時候一天可以賺上千元。
走在羊尾鎮、天河口等處江邊上,由于濫采亂挖,部分河床已變得千瘡百孔,砂坑隨處可見,成堆的河砂沿著河床上往河道中間堆,有的甚至將河道擠得變了形。
大量砂坑留在河床上,有的大如籃球,有的深達三四米,不僅破壞了環境,甚至成了“奪命坑”。羊尾鎮村民王云說,兩年前,鎮中學的一位青年老師在江邊游泳,不慎掉進砂坑,再也沒有浮上來 。據記者了解,在下游,幾乎每年都有村民被砂坑奪去性命。
鄖西縣航道管理站庹站長說,無序的濫采亂挖,已引起部分漢江河勢變化,直接影響防洪和航運安全。僅去年一年,漢江上游就有七八條貨船因航線改變、水位太低而擱淺。現在,有些江段甚至連幾十噸的貨輪都無法通行。
針對漢江現狀,3月12日,全國人大代表、武大教授彭富春在全國“兩會”呼吁,盡快終結“兩家爭著管又都管不好”的局面,停止漢江上瘋狂采砂活動。
但業內人士稱,礦區長期處于無主狀態,是造成盜采濫采的主要原因,只有兩家公司采砂權問題得到解決,才能真正理順采砂秩序。
假文件暗藏玄機
本來,這場糾紛案的起因是金砂公司狀告順暢達公司侵權,但隨著案件的審理,一些部門的違規批證的內幕也暴露了出來,使得這場糾紛變得格外復雜。
2004年底,案件審理中,順暢達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省水利廳《關于〈鄖西河道采砂許可證〉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批復》(鄂水復[2004]169號)復印件,證明其采砂許可證合法有效。
據當時參加訴訟的凌智民回憶,由于省政府早在2002年就發布52號文規定,從2002年7月1日起,全省暫停審批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因此,該文件的真實性受到了金砂公司的質疑。
法院通過核實,發現這份文件不是湖北省水利廳文件標準格式。遂向省水利廳查證,省水利廳辦公室工作人員檢查后發現,該文件系偽造,省水利廳[2004]169號文件是對武漢地區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的批復,根本不是河道采砂的內容。提供文件的何承軍稱,該文件是他從河道管理處取得的,至于真假不得而知。
是誰偽造了這份假文件,造假的目的是什么?
3月19日,記者來到鄖西縣水電局了解此事,該局局長李柏華說,經過該局調查,最早是有人將該文件傳真至該局辦公室傳真機上的,由原局辦公室主任鄧文軍轉交給河道管理處負責人王國成,王將此復印給了何承軍,由于傳真件的原件弄丟了,因此是誰偽造了文件無從查起。
偽造文件的人尚未查清,一份由鄖西縣河道管理處負責人寫給順暢達公司負責人的信件又浮出水面。
3月20日,記者從金砂公司的訴訟資料中看到了該信。
信件內容如下:
“今天鄖縣金砂公司已申請來我這要求辦理明年的采砂證,對此,我給你們提出以下幾點:
一、你們寫個申請,請人到鄖西歸仙河村蓋一個同意你們在他們轄區采砂的意見,蓋有村委會公章的申請拿到找河夾鎮批一下,先行取得這個資料,以防金砂公司做到前面去了。
二、準備點錢,等我通知,先入賬,待金砂公司把關系轉通了,我已把你們的錢收了……
三、今天省廳通知說,凌志明(金砂公司總經理——記者注)找到省廳說你們沒有停止開采,你們酌情。”
假文件風波及此信一出,立即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3月19日,鄖西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在接受《長江商報》采訪時稱,假文件及寫信事件被曝光后,省水利廳及縣政府均組成專班進行調查,結論為水行政主管部門的下屬機構,無行政許可主體資格。河道管理處發放采砂許可證屬越權行為。作為事件的直接責任人已被免職,有關分管領導也因此被調整了工作。
兩次公開更正與管理權之爭
3月13日至19日,記者在鄖西縣調查中了解到,在國土、水利兩個部門之間,河砂管理權之爭由來已久。
早在2002年,該縣水利局水政執法室的一則公告,引起了國土、水利兩家對采砂管理權的爭議。
2002年3月30日,鄖西縣水利局水政執法室在當地《鄖西報》上刊登出《長江河道管理條例》,將原條例第二條“在長江宜賓以下干流河道內從事采砂及其管理活動的……”刊登為“在長江宜賓以下干流(包括漢江等)河道內從事采砂及其管理活動的……”
水利部門這一“錯誤”立即引起該縣國土局注意,原來,該條例規定,長江河道采砂由水利一家主管,采砂活動不須再交礦產資源補償費。如果包括了漢江,則意味著國土局不再參與管理河道采砂,也無權收取礦產資源補償費。
該縣國土局認為,此舉是個別執法人員有意篡改政令,“意圖制造管理上的混亂,為其所用。”遂多次向報社及水利部門交涉,要求更正。
2002年6月13日,縣水政執法室在報上第一次更正,但因未說明原因,國土局仍不滿意,后在相關部門調解下,水政執法室再次在鄖西報上發表更正,聲稱出錯原因系工作人員打印出錯。
3月14日,記者從國土局了解到,雖然此事嚴重影響了國土部門的管理工作,但考慮今后兩家單位還需要相互配合支持,此事也未再深究。
此事雖已平息,但2004以后,隨著兩家公司發生糾紛,兩部門再次圍繞河砂管理問題展開了爭論。
“國土局是代表國家管理國土、礦產等資源的職能部門,河砂既屬非金屬礦產,國土局有權管理和拍賣。”3月14日,在鄖西縣國土局辦公室,局長李傳文語氣很肯定,“拍賣前我們已報請市縣兩級政府批準,也得到水利部門相關負責人的認可。”
李傳文說,能否審批采砂許可證是其他部門的事,國土資源局沒辦法管。兩家公司在江上發生沖突后,該局曾去執法,但因種種原因被叫停。
而在同一天下午,水電局負責人李柏華在接受《長江商報》采訪時則稱,按省編委2002年發布的《關于重新明確省政府有關部門之間部分職責分工的通知》第六條規定:“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由水利部門負責,國土資源部門不再承擔此項職責”,從這一角度上講,國土局無權拍賣河砂。
據了解,為了協調兩部門之間長期的管理職責,鄖西縣政府去年專門召開會議,成立河砂管理領導小組,明確規定,河道采砂管理執法權暫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礦產管理部門暫不行使管理權。
對此,國土部門工作人員認為,作為礦產資源,理應由他們管理,交由水利部門一家管理,不僅與礦產資源法相沖突,且無法有效打擊非法采砂。
背后的部門利益沖突
十堰市一份關于“一女二嫁”問題的調查報告寫道:從表面看,這場糾紛是兩個公司之間的經濟利益沖突,而鄖西縣國土和水利兩個部門之間,對河砂管理的權力和經濟利益之爭,才是糾紛產生的實質性原因……
個體船主李學文介紹,2000年以前,鄖縣、鄖西縣都未對采砂進行規范管理,在歸仙河口段采砂每年只要上繳約2000元費用。2003年開始采礦權拍賣時,僅出讓費一項就達5萬元以上,有的甚至達26萬元,還不包括采砂過程中的其他稅費。
據了解,鄖西縣國土局出讓歸仙河口段的出讓費為5萬元。而順暢達公司負責人何承軍稱,他在河道管理處辦采砂證時也被收了5萬元。
對此,水電局負責人李柏華解釋:“這筆錢是對順暢達公司非法采砂的罰款,且所收錢已全額上繳財政。”
既然是罰款,為何收據上會寫著“采砂費”?對此,李柏華沒有作答。
3月20日,記者來到鄖西縣國庫收支中心,該中心財務主管劉建國說:“河道管理處屬于自收自支單位,實行差額不補、多余不扣原則,雖然收費全部按預算外資金管理,但交上來的錢都全額返還原單位。”
劉建國解釋稱,按財政收支兩條線要求,兩家單位收取的出讓費、管理費等,都需全額交給預外資金管理中心,交上來的錢都存在各自的財政專戶內,政府不會動用。
“鄖西縣全年財政缺口達一億多元,大部分靠國家財政撥款補齊,對于河道管理這樣的部門來說,國家并沒有財政補貼,因此工資發放、管理經費都從采砂費、罰款中支出。”
采訪結束離開鄖西縣時,金砂公司仍然沒有能夠在競買來的河段開采。有關方面的調解意見為,金砂公司將競拍獲得的采砂權區域,讓出一塊給順暢達公司,或者兩家不再爭執,按照行政許可法,重新申請辦證。對此,兩家公司負責人均表示不能接受。
對話》》》
“一女二嫁”傷害政府誠信
——訪全國人大代表、 武漢大學哲學教授彭富春
鄖西縣河砂開采權“一女二嫁”引發的漢江采砂秩序混亂,引起了全國人大代表的關注。這場糾紛暴露了哪些深層次的問題?記者采訪全國人大代表、武漢大學哲學教授彭富春。
從根本上講還是體制問題
長江商報:什么原因讓你對鄖西縣采砂權“一女二嫁”格外關注?
彭富春:漢江的河砂開采,關系到漢江環境保護和南水北調工程水源的保護。同時,作為一個人大代表,政府部門將開采權“一女二嫁”,同樣引起了我對依法行政等問題的思考。
長江商報:“一女二嫁”深層次的原因是什么?
彭富春:主要問題是管理體制不順、政出多門。
河砂屬礦產資源,在河道采砂歸哪個部門管理?礦產資源法和水法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全國人大法工委對兩法的管理權限亦有明確解釋,因此從法律角度上講,采砂權與采礦權并不沖突。
但隨著越來越嚴峻的長江防洪問題,河道采砂的管理更多的由水利部門承擔,因此,采砂管理權如何劃分,就成了新的問題。從這一層面上講,“一女二嫁”從根本上講還是體制問題。其次,部門之間的利益之爭,以及由此引發的互不配合各行其是,也是這起糾紛的根源之一。
依法行政才能建設誠信政府
長江商報:“一女二嫁”帶來了哪些影響?
彭富春:“一女二嫁”是對誠信政府形象的傷害,個別部門因利益驅使,破壞了政府執法公平,不僅禍及企業,也對建設誠信政府提出了挑戰。
政府之責,不能讓企業代為受過。作為政府,在部門之間管理權責不明的情況下,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也不能基于某一部門的利益考量出爾反爾,只有依法行政才能真正有效地協調部門利益,建設好誠信政府。
長江商報:你認為如何才能解決“一女二嫁”問題?
彭富春:立法機關不僅要立法,還要釋法,及時解決執法過程中的制度沖突,避免有法難依的現象。
建議盡快對河道采砂建立統一管理模式,將河砂作為礦產資源由國土部門主管。國土部門應根據礦產法頒發采礦許可證作為資源配置許可,水利部門按水法規定頒發采砂許可證作為行為方式許可。在管理程序上,應首先由水利部門作出河道采砂規劃,劃出禁采區、禁采期等。在可采期的可采區,由國土部門公開招商,為企業頒發采砂證并對其進行監管。
水利部門和國土資源部門應在各自的依法行政內部辦事規則中,將程序和權利表述完整,并依據各自的行政職權依法行政,這樣既有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有利于各有關行政部門聯合執法。
今年1月4日,鄖縣法院作出判決,要求順暢達公司停止在爭議江段采砂活動,并賠償金砂公司經濟損失26萬元。判決后,順暢達公司上訴。
官司尚未塵埃落定,大量盜采船卻乘機涌入漢江,在“無主”礦區內搶灘占地,濫采亂挖。無序地采砂使漢江部分河道千瘡百孔,部分江段航道航線被破壞,連數十噸的貨輪都無法通過。
“一女二嫁”引起社會廣泛關注。3月12日,全國人大代表、武大教授彭富春在全國兩會上,呼吁要盡快終結“兩家爭著管又都管不好”的局面。
十堰市政法委的調查則指出:“一女二嫁”事件背后,是兩個部門之間對河砂管理的權力和經濟利益之爭。
如今,采砂權糾紛仍未平息,漢江上的瘋狂采砂仍在繼續。
3月14日,天空陰沉,漢江鄖西縣河夾鎮歸仙河礦區,約1平方公里的江面上,五六臺挖砂船一字排開,甲板上機器轟鳴,巨大的鏈斗正將江底的砂石抓出,倒進一旁的運砂船……
看著眼前忙碌的景象,礦區“老板”、鄖縣金砂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張孝國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眼睜睜看著別人在我們的砂場上挖砂卻毫無辦法,我心里真是有說不出來的難受。”
張孝國原是東風公司研發中心技術員,三年前,他通過競拍,從鄖西縣國土資源管理局買下漢江歸仙河口段的河砂開采權。次年,當他買來300多萬元的設備準備大干一場時,卻發現砂區采砂權已被當地水利部門賣給了另外一家公司。
一場曠日持久的采砂糾紛案仍在進行,漢江鄖西段采砂秩序陷入混亂,兩個行政部門由來已久的利益之爭也隨之浮出水面。
河砂開采權“一女二嫁”
“這是一場沒有贏家的官司。”3月12日,記者見到張孝國時,他正望著漢江發呆。五年采礦權限眼看就要到了,可官司仍沒有結果,價值數百萬元的采砂設備已銹成一堆廢鐵,“就算贏了官司,這筆損失跟誰去討”?
2003年6月18日,金砂公司以14.5萬元的價格,從鄖西縣國土資源局競得歸仙河囗等三處標段。交錢后,公司與鄖西縣國土資源局簽訂了一份為期5年的《采礦權有償使用合同書》,并辦理了《采礦許可證》。
2004年上半年,金砂公司花300多萬元買來一批采砂設備,打算進入歸仙河礦區采砂,誰料礦區已被他人捷足先登。
原來,在金砂公司競得采砂權后,鄖西縣水利水電局河道管理處又將同一區域的采砂權出讓給順暢達公司,并為其辦理了《采砂許可證》。
兩個公司的沖突就這樣爆發了。
2004年9月19日,順暢達公司租賃的兩艘挖砂船開始作業,金砂公司強行將船“扣了”。隨后,金砂公司以順暢達公司采砂行為侵權為由,將順暢達公司及其所雇船主告上法庭。
當年11月23日,鄖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由國土部門頒發的《采礦許可證》是物權憑證,而水利部門發放的《采砂許可證》則是采砂作業行為資質證件,河道采砂必須兩證齊全,缺一不可。順暢達公司所持《采砂許可證》,未經該處礦主金砂公司同意,對金砂公司的采礦權構成侵害,判令順暢達公司及所雇船主停止侵權行為并共同賠償侵權所致損失42萬余元。
宣判后,順暢達公司不服,上訴至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該院判令順暢達公司一家承擔42萬余元的賠償。
終審判決后,順暢達公司仍然不服,向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今年1月4日,鄖縣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要求順暢達公司停止在歸仙河口段采砂,并賠償金砂公司損失26萬余元。判決后,順暢達公司再次提起上訴。
糾紛持續盜采猖獗
就在雙方不斷發生糾紛的時候,各地的采砂船蜂擁而至,部分礦區成了盜砂者的天堂。
如果不是這兩年采砂生意紅火,董作建現在應該在外面打工,但目前,他每天都到漢江邊挖砂。3月13日,記者在鄖西縣羊尾鎮江邊見到他時,他正開著一臺小貨車在江灘上忙著運砂。
去年,聽說鎮上要修公路,董作建便買來一臺裝卸機和一臺小貨車,雇了兩個人,在羊尾鎮沙灘上當起了“砂老板”。
董作建的采砂方式很簡單,先用裝卸機將砂連同石頭一起挖出,用鐵絲網將細砂篩出來,便直接運到鎮上賣。一車砂能賣十幾元,一天能賺一百多塊,“比在外面打工強多了”。
前幾年,鄖西江面上采砂船并不是很多,自從2004年十(堰)漫(川)高速公路開工后,各地的采砂船便蜂涌而至,在爭議的礦區安營扎寨,搶挖河砂。無人管理礦區便成了盜采者的天堂。
董作建說,從羊尾至下游的李家棚、天河口、河夾等地,約有40公里的江段上,每天光采砂、運砂船就有上百條,這些船大部分沒有采礦許可證,有的甚至連采砂證都沒有。
在歸仙河口段江面,記者登上一艘正在作業的采砂船,甲板上機器轟鳴,船主一邊開動挖砂機,一邊指揮工人運砂。
船主說,他姓何,來自十堰,在漢江挖砂已有一年多了。歸仙河口砂質好,離下游碼頭又近,只要天氣好,他每天都開船過來挖砂。
1噸河砂運到碼頭可賣二十多元,一天下來可以賺四五百元,好的時候一天可以賺上千元。
走在羊尾鎮、天河口等處江邊上,由于濫采亂挖,部分河床已變得千瘡百孔,砂坑隨處可見,成堆的河砂沿著河床上往河道中間堆,有的甚至將河道擠得變了形。
大量砂坑留在河床上,有的大如籃球,有的深達三四米,不僅破壞了環境,甚至成了“奪命坑”。羊尾鎮村民王云說,兩年前,鎮中學的一位青年老師在江邊游泳,不慎掉進砂坑,再也沒有浮上來 。據記者了解,在下游,幾乎每年都有村民被砂坑奪去性命。
鄖西縣航道管理站庹站長說,無序的濫采亂挖,已引起部分漢江河勢變化,直接影響防洪和航運安全。僅去年一年,漢江上游就有七八條貨船因航線改變、水位太低而擱淺。現在,有些江段甚至連幾十噸的貨輪都無法通行。
針對漢江現狀,3月12日,全國人大代表、武大教授彭富春在全國“兩會”呼吁,盡快終結“兩家爭著管又都管不好”的局面,停止漢江上瘋狂采砂活動。
但業內人士稱,礦區長期處于無主狀態,是造成盜采濫采的主要原因,只有兩家公司采砂權問題得到解決,才能真正理順采砂秩序。
假文件暗藏玄機
本來,這場糾紛案的起因是金砂公司狀告順暢達公司侵權,但隨著案件的審理,一些部門的違規批證的內幕也暴露了出來,使得這場糾紛變得格外復雜。
2004年底,案件審理中,順暢達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省水利廳《關于〈鄖西河道采砂許可證〉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批復》(鄂水復[2004]169號)復印件,證明其采砂許可證合法有效。
據當時參加訴訟的凌智民回憶,由于省政府早在2002年就發布52號文規定,從2002年7月1日起,全省暫停審批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因此,該文件的真實性受到了金砂公司的質疑。
法院通過核實,發現這份文件不是湖北省水利廳文件標準格式。遂向省水利廳查證,省水利廳辦公室工作人員檢查后發現,該文件系偽造,省水利廳[2004]169號文件是對武漢地區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的批復,根本不是河道采砂的內容。提供文件的何承軍稱,該文件是他從河道管理處取得的,至于真假不得而知。
是誰偽造了這份假文件,造假的目的是什么?
3月19日,記者來到鄖西縣水電局了解此事,該局局長李柏華說,經過該局調查,最早是有人將該文件傳真至該局辦公室傳真機上的,由原局辦公室主任鄧文軍轉交給河道管理處負責人王國成,王將此復印給了何承軍,由于傳真件的原件弄丟了,因此是誰偽造了文件無從查起。
偽造文件的人尚未查清,一份由鄖西縣河道管理處負責人寫給順暢達公司負責人的信件又浮出水面。
3月20日,記者從金砂公司的訴訟資料中看到了該信。
信件內容如下:
“今天鄖縣金砂公司已申請來我這要求辦理明年的采砂證,對此,我給你們提出以下幾點:
一、你們寫個申請,請人到鄖西歸仙河村蓋一個同意你們在他們轄區采砂的意見,蓋有村委會公章的申請拿到找河夾鎮批一下,先行取得這個資料,以防金砂公司做到前面去了。
二、準備點錢,等我通知,先入賬,待金砂公司把關系轉通了,我已把你們的錢收了……
三、今天省廳通知說,凌志明(金砂公司總經理——記者注)找到省廳說你們沒有停止開采,你們酌情。”
假文件風波及此信一出,立即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3月19日,鄖西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在接受《長江商報》采訪時稱,假文件及寫信事件被曝光后,省水利廳及縣政府均組成專班進行調查,結論為水行政主管部門的下屬機構,無行政許可主體資格。河道管理處發放采砂許可證屬越權行為。作為事件的直接責任人已被免職,有關分管領導也因此被調整了工作。
兩次公開更正與管理權之爭
3月13日至19日,記者在鄖西縣調查中了解到,在國土、水利兩個部門之間,河砂管理權之爭由來已久。
早在2002年,該縣水利局水政執法室的一則公告,引起了國土、水利兩家對采砂管理權的爭議。
2002年3月30日,鄖西縣水利局水政執法室在當地《鄖西報》上刊登出《長江河道管理條例》,將原條例第二條“在長江宜賓以下干流河道內從事采砂及其管理活動的……”刊登為“在長江宜賓以下干流(包括漢江等)河道內從事采砂及其管理活動的……”
水利部門這一“錯誤”立即引起該縣國土局注意,原來,該條例規定,長江河道采砂由水利一家主管,采砂活動不須再交礦產資源補償費。如果包括了漢江,則意味著國土局不再參與管理河道采砂,也無權收取礦產資源補償費。
該縣國土局認為,此舉是個別執法人員有意篡改政令,“意圖制造管理上的混亂,為其所用。”遂多次向報社及水利部門交涉,要求更正。
2002年6月13日,縣水政執法室在報上第一次更正,但因未說明原因,國土局仍不滿意,后在相關部門調解下,水政執法室再次在鄖西報上發表更正,聲稱出錯原因系工作人員打印出錯。
3月14日,記者從國土局了解到,雖然此事嚴重影響了國土部門的管理工作,但考慮今后兩家單位還需要相互配合支持,此事也未再深究。
此事雖已平息,但2004以后,隨著兩家公司發生糾紛,兩部門再次圍繞河砂管理問題展開了爭論。
“國土局是代表國家管理國土、礦產等資源的職能部門,河砂既屬非金屬礦產,國土局有權管理和拍賣。”3月14日,在鄖西縣國土局辦公室,局長李傳文語氣很肯定,“拍賣前我們已報請市縣兩級政府批準,也得到水利部門相關負責人的認可。”
李傳文說,能否審批采砂許可證是其他部門的事,國土資源局沒辦法管。兩家公司在江上發生沖突后,該局曾去執法,但因種種原因被叫停。
而在同一天下午,水電局負責人李柏華在接受《長江商報》采訪時則稱,按省編委2002年發布的《關于重新明確省政府有關部門之間部分職責分工的通知》第六條規定:“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由水利部門負責,國土資源部門不再承擔此項職責”,從這一角度上講,國土局無權拍賣河砂。
據了解,為了協調兩部門之間長期的管理職責,鄖西縣政府去年專門召開會議,成立河砂管理領導小組,明確規定,河道采砂管理執法權暫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礦產管理部門暫不行使管理權。
對此,國土部門工作人員認為,作為礦產資源,理應由他們管理,交由水利部門一家管理,不僅與礦產資源法相沖突,且無法有效打擊非法采砂。
背后的部門利益沖突
十堰市一份關于“一女二嫁”問題的調查報告寫道:從表面看,這場糾紛是兩個公司之間的經濟利益沖突,而鄖西縣國土和水利兩個部門之間,對河砂管理的權力和經濟利益之爭,才是糾紛產生的實質性原因……
個體船主李學文介紹,2000年以前,鄖縣、鄖西縣都未對采砂進行規范管理,在歸仙河口段采砂每年只要上繳約2000元費用。2003年開始采礦權拍賣時,僅出讓費一項就達5萬元以上,有的甚至達26萬元,還不包括采砂過程中的其他稅費。
據了解,鄖西縣國土局出讓歸仙河口段的出讓費為5萬元。而順暢達公司負責人何承軍稱,他在河道管理處辦采砂證時也被收了5萬元。
對此,水電局負責人李柏華解釋:“這筆錢是對順暢達公司非法采砂的罰款,且所收錢已全額上繳財政。”
既然是罰款,為何收據上會寫著“采砂費”?對此,李柏華沒有作答。
3月20日,記者來到鄖西縣國庫收支中心,該中心財務主管劉建國說:“河道管理處屬于自收自支單位,實行差額不補、多余不扣原則,雖然收費全部按預算外資金管理,但交上來的錢都全額返還原單位。”
劉建國解釋稱,按財政收支兩條線要求,兩家單位收取的出讓費、管理費等,都需全額交給預外資金管理中心,交上來的錢都存在各自的財政專戶內,政府不會動用。
“鄖西縣全年財政缺口達一億多元,大部分靠國家財政撥款補齊,對于河道管理這樣的部門來說,國家并沒有財政補貼,因此工資發放、管理經費都從采砂費、罰款中支出。”
采訪結束離開鄖西縣時,金砂公司仍然沒有能夠在競買來的河段開采。有關方面的調解意見為,金砂公司將競拍獲得的采砂權區域,讓出一塊給順暢達公司,或者兩家不再爭執,按照行政許可法,重新申請辦證。對此,兩家公司負責人均表示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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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二嫁”傷害政府誠信
——訪全國人大代表、 武漢大學哲學教授彭富春
鄖西縣河砂開采權“一女二嫁”引發的漢江采砂秩序混亂,引起了全國人大代表的關注。這場糾紛暴露了哪些深層次的問題?記者采訪全國人大代表、武漢大學哲學教授彭富春。
從根本上講還是體制問題
長江商報:什么原因讓你對鄖西縣采砂權“一女二嫁”格外關注?
彭富春:漢江的河砂開采,關系到漢江環境保護和南水北調工程水源的保護。同時,作為一個人大代表,政府部門將開采權“一女二嫁”,同樣引起了我對依法行政等問題的思考。
長江商報:“一女二嫁”深層次的原因是什么?
彭富春:主要問題是管理體制不順、政出多門。
河砂屬礦產資源,在河道采砂歸哪個部門管理?礦產資源法和水法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全國人大法工委對兩法的管理權限亦有明確解釋,因此從法律角度上講,采砂權與采礦權并不沖突。
但隨著越來越嚴峻的長江防洪問題,河道采砂的管理更多的由水利部門承擔,因此,采砂管理權如何劃分,就成了新的問題。從這一層面上講,“一女二嫁”從根本上講還是體制問題。其次,部門之間的利益之爭,以及由此引發的互不配合各行其是,也是這起糾紛的根源之一。
依法行政才能建設誠信政府
長江商報:“一女二嫁”帶來了哪些影響?
彭富春:“一女二嫁”是對誠信政府形象的傷害,個別部門因利益驅使,破壞了政府執法公平,不僅禍及企業,也對建設誠信政府提出了挑戰。
政府之責,不能讓企業代為受過。作為政府,在部門之間管理權責不明的情況下,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也不能基于某一部門的利益考量出爾反爾,只有依法行政才能真正有效地協調部門利益,建設好誠信政府。
長江商報:你認為如何才能解決“一女二嫁”問題?
彭富春:立法機關不僅要立法,還要釋法,及時解決執法過程中的制度沖突,避免有法難依的現象。
建議盡快對河道采砂建立統一管理模式,將河砂作為礦產資源由國土部門主管。國土部門應根據礦產法頒發采礦許可證作為資源配置許可,水利部門按水法規定頒發采砂許可證作為行為方式許可。在管理程序上,應首先由水利部門作出河道采砂規劃,劃出禁采區、禁采期等。在可采期的可采區,由國土部門公開招商,為企業頒發采砂證并對其進行監管。
水利部門和國土資源部門應在各自的依法行政內部辦事規則中,將程序和權利表述完整,并依據各自的行政職權依法行政,這樣既有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有利于各有關行政部門聯合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