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混凝土網
當前位置: 首頁 » 資訊 » 行業動態 » 正文

洛陽狠抓現拌混凝土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5-09-14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轉自洛陽晚報  作者:中國混凝土網
核心提示:洛陽狠抓現拌混凝土
    為減少在建筑工地攪拌混凝土帶來的危害,洛陽市修改了相關政府令,市建委昨日對貫徹事項進行部署———修改兩個政府令。
    
    7月26日,洛陽市委副書記、市長李貴基簽署兩個政府令,公布了新修改的《洛陽市散裝水泥管理辦法》、《洛陽市建設工程使用預拌混凝土暫行規定》。

    昨日,洛陽市建委對貫徹事項進行部署,來自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預拌混凝土生產單位的200多人一起學習新政府令,并結合各自實際談了將要采取的措施。

    “禁現”范圍擴大

    新政府令規定,洛陽市區焦枝鐵路以西(含機車廠),310國道以南,150醫院至解放軍外國語學院南北延長線以東,龍門橋東西延長線以北區域內的建設工程項目,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

    如果有因交通原因無法運送預拌混凝土、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不能制造有特殊需要的產品、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生產能力不足等情況,建設單位向市建委書面報告后,可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但必須符合環保要求,不擾民,少擾民。
   
    洛陽市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主任張光爵介紹,洛陽市以前規定,市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和城市干道兩側50米內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很明顯,新政府令的“禁現”范圍擴大了不少。

    處罰標準提高

    新政府令規定,違反“禁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建委責令其限期整改,并按已澆注混凝土的數量,每立方米罰款50元。

    張光爵說,與以前相比,這個處罰標準也提高了,操作性也更強。以前雖有罰款標準,但由于處罰難度大,建設、施工單位經濟實力有限,在實踐中,市建委只是責令違反者限期整改,沒有罰款。去年7月以來,市建委檢查發現,20多個工程項目工地現場攪拌混凝土,遂責令其整改。

    他表示,如果新政府令落實得好,建筑工地上產生的粉塵、噪音等將大幅度減少,居民的工作、生活環境將更好。他們將嚴格執法,并歡迎廣大市民進行舉報。
 
 
[ 資訊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違規舉報 ]  [ 關閉窗口 ]

 
0條 [查看全部]  相關評論

 
推薦企業

?2006-2016 混凝土網版權所有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國康路100號國際設計中心12樓 服務熱線:021-65983162

備案號: 滬ICP備09002744號-2 技術支持:上海砼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滬公網安備 3101100200048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