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混凝土網
當前位置: 首頁 » 資訊 » 行業動態 » 正文

云浮市實施城區內統一使用預拌商品混凝土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5-08-01  來源:云浮日報  作者:云浮日報
核心提示:云浮市實施城區內統一使用預拌商品混凝土
    日前從廣東云浮市城區建設工程統一使用商品混凝土大會上了解到,為發展商品混凝土,減少環境污染,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從8月1日起,在該市城區范圍內(含中心城區、初城開發區)所有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工程項目和超出這兩個區范圍的重點工程項目,必須統一使用預拌商品混凝土,不準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
   
    據了解,正在施工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企業不得使用混凝土拌和機現場攪拌混凝土,已經購置小型攪拌機械設備的,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可延遲使用到2005年12月31日止。
   
    建設工程項目在工程招標投標時,應明確規定使用預拌商品混凝土。建設單位(個人)在辦理工程報建時,憑預拌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辦理《施工許可證》等手續。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和使用預拌商品混凝土的施工企業,應自覺接受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法實施的質量監督。如因特殊情況確需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的,由施工單位(個人)向云浮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現場勘查確需現場攪拌的,才能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使用預拌商品混凝土的建筑施工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向不具備生產條件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購買預拌商品混凝土。
   
    建設工程項目在工程施工中,施工單位如不按規定使用預拌商品混凝土,由云浮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工整改,拒不停工整改的,城建管理監察部門拉走施工現場攪拌機械,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 資訊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違規舉報 ]  [ 關閉窗口 ]

 
0條 [查看全部]  相關評論

 
推薦企業

?2006-2016 混凝土網版權所有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國康路100號國際設計中心12樓 服務熱線:021-65983162

備案號: 滬ICP備09002744號-2 技術支持:上海砼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滬公網安備 3101100200048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