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聘任何坤皇先生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在認真審閱相關材料的基礎上,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的《關于選舉何坤皇先生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何坤皇先生作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職業經歷和專業素養等綜合情況的基礎上進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2、通過對何坤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和身體狀況等相關資料進行認真審核,我們認為其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職資格,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況,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禁止任職的情形;
3、何坤皇先生作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推薦、提名、審議、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沒有損害股東的合法權益。
4、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同意公司股東大會聘任何坤皇先生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簽署:
(李瑮蛟) (吳笑梅) (陳君柱)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關于聘任何坤皇先生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在認真審閱相關材料的基礎上,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的《關于選舉何坤皇先生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何坤皇先生作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職業經歷和專業素養等綜合情況的基礎上進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2、通過對何坤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和身體狀況等相關資料進行認真審核,我們認為其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職資格,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況,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禁止任職的情形;
3、何坤皇先生作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推薦、提名、審議、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沒有損害股東的合法權益。
4、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同意公司股東大會聘任何坤皇先生為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簽署:
(李瑮蛟) (吳笑梅) (陳君柱)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