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施工員晚上加班打混凝土打到十一點半,因為施工結束多剩下一方混凝土沒有合理處置,直接讓商砼站拉回去。被人舉報到公司后,公司非常嚴肅得對待此事件,直接發紅頭文件對當事人進行開除處理,對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連帶處罰。其中:
項目經理管理不到位,存在嚴重失職,被罰5000元;
技術負責人沒有精準的技術方案,測方報量不到位,被罰1000元;
技術員沒有旁站監督,沒有及時發現問題并合理處置,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罰2000元;
庫管員沒有過磅,沒有及時發現余料退場,罰1000元;
勞務野蠻施工,技術不到位,成本意識差,處罰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