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晚,央視播放大型政論專題片《掃黑除惡——為了國泰民安》第六集《長治久安》,披露了浙江“黑老大”虞某榮建設工程招投標領域涉黑案,此案4年內涉案金額近40億元,參與的招投標項目多達36個。
2019年12月30日下午,金華市婺城區、金東區、蘭溪市、義烏市、東陽市、永康市、武義縣、浦江縣、磐安縣等9家基層人民法院,依法分別對涉虞某榮案“保護傘”26名公職人員一審公開宣判。該系列案之前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金華市9家基層人民法院分別于2019年7月15日至22日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同日上午,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東陽市人民法院依法分別對杭州虞某榮等66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充當“保護傘”,26名公職人員被判刑
杭州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巡視員被告人朱某靜犯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徇私枉法罪、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
杭州市濱江區農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被告人汪某海犯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
杭州市濱江區城市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被告人應某洪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杭州市濱江區委原常委、杭州市公安局濱江區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被告人凌某犯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杭州市東郊監獄原黨委委員、副監獄長、副調研員被告人錢某法犯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杭州市濱江區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被告人王某非犯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杭州市濱江區發展改革和經濟局原調研員、智慧新天地建設指揮部原黨組副書記、總指揮被告人來某炎犯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原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副調研員被告人周某英犯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杭州市濱江區浦沿街道原黨工委書記被告人徐某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對杭州市濱江區“三改一拆”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原主任陳某、杭州市公安局濱江區分局法制大隊原教導員陳某洲等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別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徇私枉法罪、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十年六個月到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
66人涉黑被判刑
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走私武器罪、行賄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串通投標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等26罪并罰,被告人虞某榮、戴某松、王某成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串通投標罪等23罪并罰,對被告人吳某龍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對來某維等10名骨干成員數罪并罰,分別決定執行二十二年六個月到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對徐某等52名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加者數罪并罰,分別決定執行十四年六個月到一年二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
案件回顧
01 “招標不過江” 杭州招投標市場被黑惡染指
浙江省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高峰期,一天之內就有幾十億元的招投標工程在這里成交。安定的社會秩序,良好的營商環境,使杭州成為中國最具經濟活力、最具幸福感的城市之一。
讓人們想不到的是,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始之前,當地的招投標市場也曾被黑惡勢力染指。
浙江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有組織犯罪偵查隊科長徐強:當時業內有一句話,叫做“招標不過江”。“江”就是指錢塘江,因為濱江區,是在錢塘江的南岸,所以招投標,在濱江只有虞某榮說了算。
虞某榮,對于在杭州市濱江區從事建筑土方、市政工程的人來說,這曾是一個讓他們不寒而栗的名字。在這個行業里,當地人都知道虞某榮承攬土石方工程不僅動土,而且動刀。
2012年7月,承攬土石方工程的老板陳某祥剛走到濱江區一家酒店的大門口,幾名男子突然沖進旋轉門,將他摁在地上,揮刀就砍。
這起持刀傷人案件,正是虞某榮為了獨霸土石方市場一手策劃指使的。公然持刀行兇,這樣的惡性案件在杭州極為罕見,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虞某榮因證據不足最終被取保候審,陳某祥卻被迫轉行,自此退出了土石方市場。
被害者 陳某祥:后續沒有處理,無門可告,我告到哪里,他們擺平到哪里。
隨著勢力不斷壯大,虞某榮逐漸感覺到了風險,在杭州這樣一個省會城市依靠暴力生財不是長久之計。從2014年起,他開始著手謀劃所謂的轉型升級,將黑手伸向了建設工程招投標領域。
通過圍標、串標等方式拿下工程項目,再轉手將工程分包出去,每個項目可以輕松賺取幾千萬元的“中介服務費”,虞某榮就這樣把豪奪變成了巧取。
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 王攀:他就會和當地的一些,就是他的這些“保護傘”,設置一個門檻。幾乎就是為他們手下的企業量身定做的,就是說你要做過什么樣的工程,工程的標的額能夠達到多少。兩三個門檻一設在那里,大家都會清楚,這個就是專門為某個企業或者某些人設定的。
在4年時間內,虞某榮參與的招投標項目多達36個,涉案金額近40億元,“招標不過錢塘江”的惡劣影響對當地經濟秩序和營商環境造成了嚴重破壞。
2018年5月,浙江省公安廳根據掃黑除惡舉報線索出動近500名警力,一舉抓獲了包括虞某榮在內的33名涉案人員,紀委監委依紀依法查處涉案“保護傘”29人。
02 公安局黨委副書記當“保護傘”15年
在濱江這樣一個社會治安良好的地方,虞某榮黑社會性質組織為什么能在十幾年間不斷編織“關系網”、一步步坐大成勢呢?
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省掃黑辦主任朱晨:虞某榮案子不是一時形成的,它含有經濟實體的外衣,有一些正常企業的業務,但是實際上是一個黑社會性質組織。對于這個現象我們從社會治理的角度來看,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是迫在眉睫。
提升社會治理能力,是增強防范黑惡勢力“免疫力”的固本之策。針對虞某榮案暴露出的招投標亂象,浙江省深化智慧治理,全面推廣全流程電子招投標系統。利用互聯網技術,讓法定開標程序上網,實現了線上全程操作、處處留痕。通過交易大數據分析系統,及時發現圍標、串標線索,有效提高了防范預警能力,智慧監管保障了招投標在陽光下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