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接到報料稱,今年5月,老撾一水泥廠所屬礦山發生瓦斯爆炸,3名中國籍工人死亡,1中國籍工人受傷,4人均來自云南省大理州祥云縣。事發2個多月后,在對死傷者家屬賠付問題上仍未有結果。
7月14日,涉事公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公司已提供70至80萬元用于中國籍死傷家屬的慰問及傷者家屬的醫藥費。針對賠償等問題,其表示由于事故原因責任劃分牽涉許多法律法規,建議家屬走司法途徑。
7月21日,大理州商務局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正在準備安排家屬與涉事公司的第二次磋商。22日,云南省商務廳對外投資管理處有關負責人回應記者稱,事發后,包括云南省商務廳在內的多部門一直在做協調工作,促進此事盡快解決,“對涉事企業和承包商等,我們還要對對外投資、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等方面是否存在違法違規進行調查,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
3名中國公民在老撾務工時身亡
近日,云南省大理州祥云縣居民董女士向記者報料,3月14日,老撾玉溪中亞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亞公司”)承包商李某某組織包括其父親在內的10余名當地農民工,在辦理工作簽證及護照后前往老撾務工,5月10日,包括其父親在內的多名工人進入礦洞工作時遭遇瓦斯爆炸,她的父親在這起事故中不幸遇難。
董女士告訴記者,5月14日,大理州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曾發布關于祥云縣請求幫助核查辦理村民在老撾身亡相關事宜的回復,其提供的相關文件顯示,5月10日上午,涉事公司6名工人進礦洞開展工作,不幸遭遇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中國籍3人,老撾籍2人),1人受傷。經核實,3名中國籍死者遺體已火化運回云南,請家屬盡快和老撾玉溪中亞水泥有限公司聯系處理善后事宜。我駐老撾使館已要求該公司全力救治傷員,妥善死者善后,立即停業整頓,徹查事故原因,并督促處理善后事宜。7月23日,祥云縣外事辦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確有收到該份文件。
大理州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發布的文件。受訪者供圖
董女士稱,5月15日,云南省政府有關工作人員曾在電話中告訴他們,已要求省商務廳、省外事辦及有關部門配合處理善后事宜。此后,在我駐老撾使館及云南省外事辦等部門的配合下,死傷者家屬分別得到了中亞公司10萬元的慰問金。目前,傷者被安排在昆明一家醫院進行治療。
事發已經過去兩個月,在死傷者賠付這一問題上,家屬們一直沒有獲得想要的答案。“5月22日,中亞公司于經理來到祥云縣商務局,商務局為我們舉行了家屬見面儀式,6月11日我們和中亞公司以及承包商進行了一次談判,但談判以失敗告終,主要原因是中亞公司與承包方之間存在責任糾紛。”董女士說。
董女士還告訴記者,她和傷者目前家里情況都比較糟糕,其母親患有中樞神經系統脫髓鞘疾病,正在住院治療,家中有幾萬元的負債。由于治療費用太高,母親正考慮出院。她向記者介紹,據她了解,事故中的傷者目前仍在醫院治療,其右手已截肢,行動不能自理。傷者家中是貧困戶,無力支付高昂的治療費用,家里還有兩位七十多歲的老人和一個智力有缺陷的孩子。
正在治療的傷者。受訪者供圖
涉事公司稱承包商系非法分包
7月14日,記者聯系上涉事中亞公司有關負責人于經理,其表示,對于此事件,公司已經向商務部門作過詳細匯報。由于事故原因責任劃分“牽扯到許多法律法規”,公司在6月最后一次商談中已經告訴家屬,建議他們走法律程序。“我們一直在積極承擔責任,但主要責任不在我們公司。”于經理說。
“死傷者是承包商的臨時雇傭工,是和承包商打交道的,與我們公司沒有直接勞動合同,我們只是和承包商有責任合同。而且,總承包商是馮某某,李某某等人是非法分包商。”于經理向記者表示,“如果不走司法程序就會變得非常復雜,我們也想公正合理地解決這件事。”
于經理稱,事故發生后,該公司已經拿出七八十萬元用于中國死傷家屬的慰問及傷者家屬的醫藥費,而承包商總共才出了5.1萬醫藥費。死傷者與該公司的關系、賠償責任認定及賠償標準等“都是法律問題”。“中間的承包商一直推卸責任,導致我公司與家屬成為直接矛盾。”其表示。
家屬提供的錄音顯示,于經理曾承認,此次務工屬于“非法用工”,對此,于經理回應記者稱,“一是承包商(李某某等)沒有資質外派勞工,二是承包商作為個人,沒有跟工人簽訂任何勞務合同,也沒有報給公司到當地相關部門進行備案。” 針對家屬所說的“于經理參與辦理農民工入境相關手續”這一說法,于經理否認稱,“我只能說,他們要出去(出境)有很多東西可能不懂,我就給了個電話,說能夠幫助辦到合法的簽證。”
記者聯系上涉事承包商李某某,但其表示目前不便透露更多信息,建議向商務部門了解。
同日,云南省外事辦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據我們了解,這家公司(指中亞公司)暫時沒有向商務部門正式備案,這讓這個事情解決起來有一定的難度。”上述工作人員表示,疫情期間管控嚴格,傷者入境非常困難。事發后,他們協調傷員入境進入昆明的醫院進行治療。“之后,家屬們也多次聯系我們,我們也將此事與商務廳進行了溝通。”
針對賠償事宜,該工作人員表示,外事辦“目前能做的是監督、責成這個公司擔負起法律責任,但企業究竟應該負什么程度的責任、具體賠償多少錢,還要交給法律裁決。”
一名家屬告訴記者,其家庭條件困難,兩個多月以來,由于整日為此事奔波,在外打工的家人丟了工作,家里農作物也沒時間打理。更重要的是,傷者病情嚴重,后續治療費用還沒有著落,“經不起漫長的法律程序”。
商務部門稱將安排第二次磋商
7月21日,大理州商務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應家屬們想要協商解決的訴求,州商務局正在協調準備家屬與中亞公司的第二次磋商。中亞公司于經理也告訴記者,“近期商務部門會安排談話,我公司會積極配合,并請律師處理。”
7月22日,云南省商務廳對外投資管理處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了該起事故的處理進展及善后情況。
上述負責人表示,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特別是云南省商務廳一直在進行協調。“事發后,我們積極協調口岸部門、疫情防控指揮部門,讓傷者入境并及時將其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并緊急派了專家對傷者進行會診。2個多月以來,商務、外事、司法等有關部門都在努力促進此事,希望事情盡快得到解決。”
對于涉事公司的情況,該負責人稱,“第一承包單位是中亞公司,第二承包人馮某某,第三承包人是祥云縣的兩個人。第二承包人和第三承包人之間簽署了各種協議。我們一直在協調當中,問題在于,責任的劃分、界定,包括賠償標準等相關事項,涉及到法律、具體國情以及各個家庭的具體情況。特別是第一、第二、第三承包人之間的責任怎么劃分比較復雜。”
上述負責人表示,目前,中亞公司承擔了傷員救治以及遇難者安葬費用,協調解決過程中,第二承包人和第三承包人表示“沒有錢”。“這可能是事實,但是責任總是得明確界定的。”據其介紹,云南省商務廳請省司法廳指定了2名法律人員為家屬提供法律援助,建議家屬可以先聽從律師的建議,但家屬希望協商解決。涉事企業在商務廳的協調下,曾到家屬的所在地進行協調。
“我們的想法,一是本著生命至上的原則救治傷者,二是對傷者進行傷殘情況評估,并妥善處理好賠償等善后事宜。此外,對涉事企業和承包商等,我們還要對對外投資、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等方面是否存在違法違規進行調查,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上述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