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其中明確要精簡優化工業產品生產流通等環節管理措施。其中:國務院要求在2020年底前,將水泥等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權限全部下放給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該政策的實施,是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表現。
國家將水泥生產許可證管理權下放給省級主管部門,對所有水泥企業來說帶來巨大的便利條件,對推動水泥行業健康發展有著重要作用。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要防范在部分水泥企業獲得水泥生產許可證過程中出現的種種亂象。針對水泥生產許可證的獲取,就有業內人士向記者反映:某大型水泥集團采取“非常規”手段獲得了水泥生產許可證。
據知情人稱,該公司為一大型水泥集團,擁有眾多水泥生產線,產能在全國名列前茅。在為旗下某個新投產項目辦理水泥生產許可證期間,該企業擔心被檢測的產品存在質量不達標情況,而用另外一家相對成熟的分公司生產的產品來替代進行檢驗,并在此過程中,向進行質檢及現場審核的多名專家發“紅包”。
對這一現象,多位業內人士均表示這一“潛規則”存在多時,國家對此也一直采取重拳打擊的態度,絕不姑息。早在2019年,國務院印發《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決定》。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督促企業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強化信用監管和約束手段,對以欺騙手段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依法嚴肅處理。
我們知道,在水泥行業,生產許可證的核發及管理非常嚴格,因各類原因違規辦理生產許可證的情況多次發生:
2020年1月10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魏傳忠受賄一案。
郴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魏傳忠先后利用擔任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副局長及中國檢驗檢疫學會會長的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理、工程招標及學會任職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3237344億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被告人魏傳忠的刑事責任。
2017年2月8日,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發布《關于注銷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注冊審查員資格的通報》,稱貴州省建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在對貴州某公司審查過程中,企業存在明顯違規擴大產能的問題,卻判定企業實地核查合格,出具虛假實地核查報告,造成惡劣影響。
根據質檢總局關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查人員管理規定》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取消夏莉娜、鄒黔芳、謝安琴、張清海等四人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注冊審查員資格,注銷其審查員證書,并予以通報。對此次實地核查觀察員羅昌霖未發現審查組成員存在的問題,由貴州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根據情況予以處理。同時,對貴州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未能及時發現審查組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批評。
除了生產許可證,水泥行業也曾出現為取得開采許可證而行賄的案件。
2007年上半年,被告人馬某無證開采的石料場被全椒縣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責令停業整頓。為取得合法開采許可證,被告人馬某即持安徽省全椒合寧水泥有限公司的采礦許可證,至全椒縣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申請擴大礦區范圍,請礦業權股股長丁某某幫忙,在丁某某辦公室送給丁某某4000元錢。
此后,馬某因礦區與安徽省全椒合寧水泥有限公司的礦區距離較遠,違反了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探礦權采礦權管理的通知》,在丁某某的幫助下,礦業權股把馬某申報的相關材料的日期改到省廳文件下發前的日期,這樣被告人順利地辦理了采礦許可證。2007年9月左右,馬某到丁某某辦公室送給丁某某現金3.8萬元。除上述行賄行為外,馬某還向礦產資源股股長謝某某行過賄。最終被告人馬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宣告緩刑二年。
水泥是重要的基礎建筑材料,質量安全責任重大,因此一直實行嚴格的生產許可證制度管理。國家明令禁止一切無證生產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任何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列入目錄的產品。
對于相應的法律責任,《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企業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而擅自生產列入目錄產品的,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處違法生產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而此次國家將生產許可證審批權下放到各省,如果“辦證拿證”環節變得“簡單”,那事后監管就顯得尤為重要。
在國務院印發的《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決定》強調,要全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包括對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完善對企業現場審查和檢查的技術規范,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手段,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對獲證企業的日常檢查,對問題線索企業實施飛行檢查。同時充分發揮行業監管、社會監督作用。加快制修訂產業發展和監管工作急需的標準,嚴格落實認證機構對認證結果的主體責任和對產品質量持續符合認證要求的連帶責任,鼓勵相關行業、用戶采信認證結果。
《決定》同時提出,研究建立質量追溯體系和獎勵舉報制度,對惡意違法行為嚴懲重罰。企業要切實承擔質量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產品質量驗收、檢驗檢測和售后服務等制度,確保產品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