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關于落實環保責任、強化綠色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建設的通知
榕建筑〔2019〕116號
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
為全面落實企業環保責任,針對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所反映的水、粉塵及噪音污染問題,經研究,決定在原有實施綠色攪拌站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的綠色、環保建設。具體通知如下:
一、我市所有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的主樓、骨料倉和傳送裝置均應采用鋼結構封閉。
二、攪拌站主樓、原料罐應設置粉塵除塵裝置,骨料倉應安裝有噴淋、噴霧除塵設備。
三、廠區內的生產用水應設有循環使用系統,確保污水不外排。
四、廠區場地除綠化用地外,全部實行硬化處理,沿廠區周邊設置噴頭向內的噴霧設施,有效降低粉塵污染。
上述要求安裝的環保設施、設備,生產企業應加強日常維護管理,保證正常運行,有效降低污染,確保達標排放;市建設局將不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對違反本通知要求、不按規定建設綠色攪拌站、未按環保要求達標排放的企業,依規查處。
專此通知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