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貴陽市混凝土協會發布了《關于“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機場道路及景觀提升改造項目”使用無資質企業生產的混凝土調查情況通報》,協會于2018年7月18日收到會員單位貴州港創建材有限公司、貴陽大正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反映,北京市政一建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機場道路及景觀提升改造項目”工程大量使用無資質企業生產的混凝土。
根據反映,貴陽市混凝土協會進行了調查,情況如下:
一、項目情況
1、“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機場道路及景觀提升改造項目”工程混凝土總量為12萬立方左右。
2、該項目中標單位4家:貴州港創建材有限公司、貴陽大正混凝土有限公司、貴陽匯砼混凝土有限公司(非資質生產)、北京市政一建工程有限公司(現場站)。
3、中標價格:C30混凝土價格325元/立方;實際供應價315元/立方。
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機場道路及景觀提升改造項目
二、項目進度及混凝土供應情況
目前該項目完成混凝土澆筑2萬方左右。其中:貴州港創建材有限公司完成量為260方、貴陽大正混凝土有限公司完成700多方,其余供應由貴陽匯砼混凝土有限公司(無資質生產)、北京市政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無資質現場站)供應,形成無資質企業為主供,有資質的企業生產為輔供的局面。
北京市政一建工程有限公司現場站
根據貴州省住建廳黔建建字2017[208]號文《關于2016年全省混凝土質量專項檢查和行業自律檢查情況的通報》及貴陽市住建局筑建通[2013]286《關于加強我市預拌商品混凝土行業管理的通知》都明確規定:一是無資質企業生產的預拌混凝土,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按不合格產品處理,堅決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對施工單位使用無資質企業生產的預拌混凝土的,按使用不合格產品行為依法實施處罰。二是工程上已經使用無資質企業生產的預拌混凝土的,需經重新鑒定,鑒定合格后方可驗收,依法對施工單位按上限處罰,對監理單位在此過程中履職不到位的,依法按上限處罰”。
北京市政一建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機場道路及景觀提升改造項目”工程大量使用非資質混凝土企業生產的混凝土,與貴州省住建廳黔建建字2017[208]號文《關于2016年全省混凝土質量專項檢查和行業自律檢查情況的通報》及貴陽市住建局筑建通[2013]286《關于加強我市預拌商品混凝土行業管理的通知》的精神相悖,會引發行業的低價競爭行為,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產品質量存在隱患,工程質量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依據貴州省住建廳黔建建字2017[208]號文、貴陽市住建局筑建通[2013]286的規定,協會已向政府職能部門反映了行業訴求,請有關政府職能部門予以督查:
1、該項目使用的無資質企業生產的混凝土應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管理條例規定按不合格產品處理。
2、該工程上已經使用無資質企業生產的預拌混凝土的,需經重新鑒定,鑒定合格后方可驗收。
3、該施工單位使用無資質企業生產的預拌混凝土,按使用不合格產品行為依法實施處罰。
為規范行業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保護環境,協會提請會員單位在面臨各種違規生產、違規使用預拌混凝土的情況時、面臨混凝土質量問題時,要高度重視、警醒,及時向協會、向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反映,杜絕低價競爭,維護行業的權益,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和人民財產的生命安全,維護行業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