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縣城居住環境、改善大氣質量,四川省遂寧市射洪縣住建局按照省、市、縣建筑揚塵治理相關要求,強化措施、細化任務,“四舉措”認真開展建筑工程揚塵治理行動。
強化工作宣傳。大力開展集中宣傳,通過發放告知書、簽訂責任書等形式,積極宣傳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治理的內容及相關要求,并將建筑工程揚塵治理與安全文明工地創建活動有機結合,動員建筑職工積極參與,提高廣大建筑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文明施工意識。
強化建筑工地監管。推廣綠色工地建設,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揚塵防治措施,確保城區在建工地按標準設置連續、封閉的硬質圍擋,實行封閉管理;督導施工單位規范堆放施工物料,對水泥、砂石等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設置圍擋或者圍墻,覆蓋防塵網或者防塵布,定期進行灑水,預防風蝕起塵;采取綜合措施,增強監管力度,確保施工單位對工地內車行道進行硬化,在工地出入口設置沖洗池、配備沖洗裝置,確定專人及時對進出車輛進行清掃、沖洗。
強化混凝土生產企業監管。督促混凝土攪拌站制定生產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制度,落實砂石料倉揚塵控制、粉料揚塵控制、廠區現場道路硬化清潔、設置車輛沖洗設施,確保各混凝土攪拌站除塵設施運行正常、現場管理嚴格執行、抑塵措施落實到位。重點整治達不到除塵要求的企業、單位,杜落實整改措施,保持混凝土攪拌站道路及場地清潔,嚴禁帶泥上路,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的發生。
強化責任追究。將建筑揚塵專項治理貫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中,建立揚塵整治情況不定期巡查、抽查、通報制度,對整治工作不力的企業及工程項目部進行通報批評。完善考核機制,將建筑工程揚塵整治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加強執法力度,對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揚塵污染嚴重、未落實或達不到揚塵控制指標的項目及企業,責令停工整改;對責令停工整改后仍治理不力的建設企業,實施行政處罰并進行重點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