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儋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局的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和慶鎮一個被查封攪拌站的老板擅自撕毀封條,非法生產。在執法人員勸說無果后,該局提請公安機關對其非法行為進行嚴肅處理。最終該攪拌站老板被我市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并處罰金200元。
3月1日,記者從儋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局獲悉,該攪拌站名為儋州文峰實業有限公司。早在去年4月11日,就因生產噪音大、粉塵污染嚴重,嚴重影響到周邊小區群眾和學校師生的正常學習生活而受到群眾舉報。
接到舉報后,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前往舉報現場。在詳細了解情況后,發現這家攪拌站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就投入使用,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并現場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隨后,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分別下達了《儋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儋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對該攪拌站作出立即停止生產的處罰,并處以人民幣7萬元罰款。但該攪拌站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繼續違法生產。
據市生態環境保護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執法人員隨后進行的調查和監測情況來看,該攪拌站早在2012年就已經擅自投入生產,產生的粉塵、噪音等污染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嚴重影響了周邊群眾的正常生活和學校師生的工作、學習與生活。依照規定,該局對該攪拌站內的設施設備進行了查封。
然而,該攪拌站的老板對市生態環境保護局依法作出的相關處罰置若罔聞。日前,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該攪拌站居然擅自撕毀封條,違法恢復生產,于是,提請公安機關對該攪拌站進行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