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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朔城區混凝土攪拌站全部停工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7-02-14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朔城區新聞中心
核心提示:接朔州市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通知,經預測,2月13日18時至16日24時,朔州市可能出現中至重度空氣質量污染過程。市區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工程、所有混凝土攪拌站、城中村改造拆遷工程全部停工,所有渣土運輸車輛全部停運,所有采石、采沙、瀝青攪拌、石材加工等行業全部停產。各類渣堆、土堆、料堆一律苫蓋。

接朔州市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通知,經預測,2月13日18時至16日24時,朔州市可能出現中至重度空氣質量污染過程。按照《朔州市朔城區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預警及預警發布的有關規定,經區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從2017年2月13日18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同時啟動Ⅲ級響應。請廣大市民與相關單位做好相應防護措施。


強制性污染防治措施


(一)加大無標車、黃標車查處力度。在市區各街道實行交通管制,禁止黃標車和核定裝載質量為2噸以上的貨車通行,運輸瓜果蔬菜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除外。


(二)市區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工程、所有混凝土攪拌站、城中村改造拆遷工程全部停工,所有渣土運輸車輛全部停運,所有采石、采沙、瀝青攪拌、石材加工等行業全部停產。各類渣堆、土堆、料堆一律苫蓋。


(三)水泥企業至2017年3月31日一律停產(除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廢棄物等任務且達標排放的企業外)。


(四)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火電、鋼鐵、焦化、化工等重污染行業在現有應急減排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降低生產負荷。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工業企業一律停產。


(五)城市建成區范圍內不承擔供暖任務的20蒸噸及以下燃煤工業鍋爐、茶浴爐一律停運。


(六)嚴禁秸稈、垃圾、樹葉荒草等露天焚燒行為。


(七)嚴禁土小企業死灰復燃。


(八)加大型煤推廣使用力度。


朔州市朔城區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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