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聯合轄區環保局、土地局等部門開展“保護母親河公益訴訟”專項行動,從案件中發現公益訴訟線索,針對污染環境案件向相關行政不作為單位發出訴前檢察建議。這是該院積極推進公益訴訟試點,主動聯系相關部門,拓寬案源渠道,通過訴前檢察建議等形式及時督促相關部門履行監管責任的一個縮影。
今年7月,城關區檢察院聯合相關單位啟動為期一年的“保護母親河公益訴訟”專項行動,集中摸排了一批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干警發現,部分企業在黃河河道私自建造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如果在汛期遇到河水突漲或特大山洪,將影響到防洪泄洪,嚴重威脅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在收集相關證據后,該院向負有監管職責的城關區農業水務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行使行政監管職責,依據河道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清障計劃和實施方案,保障河道防洪功能。
在公益訴訟試點實踐探索中,該院還主動聯系蘭州市森林公安、環保、國土等部門,從涉嫌違法占用、毀損林地、破壞環境、國有資產流失等損害公共利益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案件中查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在與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時,該院發現蘭州市國土資源局城關分局在收繳土地用途管制年租金方面存在未收繳情況。該局轄區內的48家單位私自將行政劃撥的國有土地用于經營活動,依法應繳納土地年租金580余萬元,但至今仍未收繳到位。在核實相關證據后,今年7月,該院向蘭州市國土資源局城關分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該局積極履行行政職責,及時將48家單位欠繳的580余萬元年租金依法收繳,挽回國有財產損失。
該院還建立了公益訴訟案件信息互通、監督資源共享、線索統一歸口的協作配合機制,從本院辦理的生態和環境保護、國有土地出讓、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中查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在辦理某瀆職侵權案件時,干警發現該區張家灘地區有40余戶農戶的宅基地尚未拆遷,相關部門疏于管理導致該區域污水四溢,揚塵橫飛,嚴重影響了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該院在核實并收集了相關證據后,向負有管理職責的蘭州市城關區雁北街道辦事處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行使行政管理職責,推行城市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制定清理計劃和環境保護實施辦法,解決該地區環境衛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