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預拌混凝土生產和使用行為,確保建筑工程質量,日前,湖州市經信委聯合市建設局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從四個方面對進一步做好全市混凝土質量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進一步提高對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的認識;二是進一步加強預拌混凝土生產過程質量管控。加大原材料進場質量管控,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加強運輸過程質量管控,嚴格落實技術交底;三是進一步加強預拌混凝土使用過程質量管控。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混凝土試塊質量管控,加強預拌混凝土的澆筑養護,嚴禁使用不合格預拌混凝土;四是進一步加大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督管理力度,建立完善日常監管平臺,加大現場質量抽檢力度,強化預拌混凝土行業質量自律,加大對不合格產品查處力度。
為做好《通知》貫徹落實,湖州市還制定《預拌混凝土質量檢查細則》,成立了預拌混凝土檢查領導小組,并建立檢查人員專家庫,形成聯合檢查機制,將采取隨機抽查、專項檢查等監督檢查方式,加大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督管理力度,確保全市預拌混凝土行業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