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記者了解到,沈陽市城建局新近下發了《關于加強瀝青混凝土生產及施工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對全市瀝青混凝土質量進行大檢查,凡在檢查中一經發現問題,即按照遼寧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上限要求進行處罰,企業生產不合格瀝青混凝土或被“銷戶”,參建企業使用不合格瀝青混凝土或被降低資質或吊銷資質。
市城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沈陽市市政工程進入施工旺季,對瀝青混凝土的需求不斷增加,此舉旨在確保全市工程整體質量。
《通知》要求,全市各瀝青混凝土生產廠家在供貨前應將涉及的目標配合比資料報沈陽市市政工程質量監督站總工辦備案,并向施工單位提供質量合格證。施工、監理單位要對瀝青混凝土的生產過程進行駐場管理。施工單位要在正式施工前,采取試鋪或者其它可靠的方式確定攤鋪方案,路面厚度要求采用雷達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