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福建省仙游縣政府通過新聞媒體發出關于嚴禁向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兩違”對象供應預拌混凝土的通告,并嚴厲指出,繼續向其供應的企業,五年內不得在轄區內銷售預拌混凝土。
《通告》指出,任何預拌混凝土供應企業不得向轄區內未取得用地批準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對象供應預拌混凝土;凡接到國土資源、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發出的“停止違法行為通知”后繼續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立即組織國土、建設等執法單位,采取扣押現場使用的混凝土罐車、泵車、攪拌機等施工機具的措施對施工現場依法予以查封。
《通告》強調,本通告發布后,若繼續向轄區內未取處用地批準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違法建設對象供應預拌混凝土的企業,五年內不得在仙游縣轄區內銷售預拌混凝土,禁止所有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單位向其購買預拌混凝土。凡是向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對象供應預拌混凝土,發生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事故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通告》指出,任何預拌混凝土供應企業不得向轄區內未取得用地批準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對象供應預拌混凝土;凡接到國土資源、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發出的“停止違法行為通知”后繼續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立即組織國土、建設等執法單位,采取扣押現場使用的混凝土罐車、泵車、攪拌機等施工機具的措施對施工現場依法予以查封。
《通告》強調,本通告發布后,若繼續向轄區內未取處用地批準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違法建設對象供應預拌混凝土的企業,五年內不得在仙游縣轄區內銷售預拌混凝土,禁止所有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單位向其購買預拌混凝土。凡是向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對象供應預拌混凝土,發生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事故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