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壩2月18日晚間公告,葛洲壩集團水泥有限公司荊門城區廠區屬上世紀70年代建的老廠,擬實施異地技改,公司董事會同意荊門市政府對荊門城區廠區10宗土地(約合4005.62畝)及地上不可搬遷附著物進行收儲。經與荊門市政府協商,本次收儲補償款不低于上述資產的賬面價值,約8.8億元。
公告稱,葛洲壩集團水泥有限公司分期交付土地及地上附著物,荊門市政府分期支付補償款8.8億元。葛洲壩集團水泥有限公司異地技改采用先建后搬方式,不影響正常的生產經營。
葛洲壩表示,本次政府土地收儲對公司當年營業收入和盈利不構成影響,異地技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利于推動公司水泥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公告稱,葛洲壩集團水泥有限公司分期交付土地及地上附著物,荊門市政府分期支付補償款8.8億元。葛洲壩集團水泥有限公司異地技改采用先建后搬方式,不影響正常的生產經營。
葛洲壩表示,本次政府土地收儲對公司當年營業收入和盈利不構成影響,異地技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利于推動公司水泥產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