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8日香港媒體爆出有國際投資者舉報中聯重科涉嫌銷售“造假”。隨后,中聯重科否認上述指控。一份更詳盡的舉報材料,內容直指中聯重科通過滾動式虛增銷售作假的方式,華東市場高出正常銷售的34%,涉嫌虛增利潤20億以上。
這位自稱是國際投資者的爆料人稱,舉報材料“來源于中聯重科的SAP系統”。
不過,1月30日中聯重科副總裁孫昌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再次對舉報材料中提及的分類銷售予以否認。他表示,中聯重科去年業績的持續提升,主要是靠技術,“半壁江山的利潤來自新技術”。
銷售真假
上述舉報材料統計了近期中聯重科的華東地區泵車銷售情況,并附上了近10萬字,多達2700條的《2012年發貨明細》。
該舉報人自稱,所有材料完全真實,且數據“來自于中聯重科的SAP系統”。該材料涉及幾十萬個數據、其中包括中聯重科產品的主機編碼、訂單編號、合同及合同更改細節等,其中還有營銷代表、客戶名稱等內容。
“中聯重科業績造假的手法是,與已有業務往來的客戶通過‘發貨—退貨’和‘發貨—退貨—再發貨’兩種方式,先虛增銷售,找到真實需求后,再從原有客戶退貨發給真實客戶,這種滾動式虛增銷售作假方式大量存在,卻極其隱蔽。”
該舉報人稱,在《2012年發貨明細》中,僅華東地區就有85臺設備發生“發貨—退貨”的情況 (B類11臺、C類56臺,空白18臺),涉及48家客戶單位。另外有72臺發生“發貨—退貨—再發貨”的情況(C類49臺、B類6臺、空白17臺),涉及80家客戶單位。而大部分設備客戶沒有付款,設備也沒有交接,物權和風險都沒有發生轉移,根本不具備構成有效銷售的基本要素。
所謂B類和C類銷售,爆料者稱,B類銷售則是提前銷售,即可能有客戶需求,但客戶不明確,先做銷售,等到有真實客戶時再改訂單;C類則是屬于虛假銷售,根本沒有客戶需求。
其還在文件中稱,通過虛假銷售的方式,中聯重科全國涉嫌虛增銷售額50億元、涉嫌虛增利潤20億元以上,而虛假銷售主要集中在高毛利的泵車產品。而去年10月底之前,中聯重科的泵車實際銷售額同比下滑了9.4%,“部分銷售并不符合有效銷售的確認條件,物權和風險并沒有發生轉移,屬明目張膽的造假行為。”
盡管隨機抽取和聯系了眾多材料中提供的若干客戶信息,并采訪證實大部分是中聯重科客戶。但記者目前尚未得到權威的證據證明該份材料的“完全”真實性。
1月30日,中聯重科副總裁孫昌軍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再次對舉報材料中提及的分類銷售予以否認。“中聯重科從來就沒有所謂A、B、C銷售方式,只有信用銷售的幾種方式,要么是全款,要么是信用銷售。”
客戶虛實
根據舉報人提供的材料,對近20家公司、個人類涉嫌虛假銷售的企業做了逐一核實。其中部分個人、企業并沒有電話,而另有10個人中有6人接聽了電話、4人的電話無法撥通。
一家被列為C類客戶的江蘇當地混凝土企業股東向本報記者說到,該公司與中聯重科的合同是真實有效的。他表示,從2009年其與中聯重科業務員合作,目前采購了中聯重科的6臺泵車、20臺攪拌車,所有貨物已通過中聯重科發貨到該公司內。“我們與中聯重科簽署的是融資合同,錢都打到對方賬戶上了。”該人士說道,他們采購了大概2000萬元的產品,其中30%是首付款,而余下的兩年內要支付產品的本金和利息。
對中聯重科是否可能通過“發貨—退貨”、“發貨—退貨—再發貨”等舉報材料所列舉的方式作假,該人士說,“假設中聯重科將部分產品先放在我們這兒,再由我們賣給所謂的真實銷售對象,我們哪有這么多的倉庫幫它儲存,而且我們如何管理這些并不是我們的設備?其中的交易過程太過復雜,我們不會去操作,至少我這里不會。”
而杭州的另一位C類客戶向本報說道,他們在2012年簽訂了總計10臺泵車,“這些合同都是我們自己需要的,是真實的訂單。”
另兩位被列入《2012年發貨明細》的C類客戶則說道,他們個人并沒有經手這些產品,當其公司財務確認好合同后,他們只負責過目與簽字,至于產品是否已經移交到他們公司后是否退貨,這兩位客戶不能確認。
不過亦有部分客戶透露出的信息耐人尋味。
舉報材料顯示,截至2012年10月,南京金海寧建材有限公司B類發貨17臺(主要產品顯示為泵車),退貨5臺,共計22臺,涉及金額3885萬元。而報表中的這些設備均未交付,并寄存在中聯重科總部。
1月30日,這家公司人事部相關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其沒有代理過中聯重科的產品,“從來沒有過正式的簽約,我們企業今年才成立”。
中聯重科最新的澄清公告強調,該公司不存在所謂“內部銷售文件”。
孫昌軍向本報記者介紹稱,市場上的所有工程機械的需求,對用戶來說都是公知的信息,企業對同一客戶的競爭很激烈。“中聯重科的財務口徑是利用國際財務會計準則,非常嚴格,一切以審計和監管機構核查為準,不存在所謂三種銷售方式。”
這位自稱是國際投資者的爆料人稱,舉報材料“來源于中聯重科的SAP系統”。
不過,1月30日中聯重科副總裁孫昌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再次對舉報材料中提及的分類銷售予以否認。他表示,中聯重科去年業績的持續提升,主要是靠技術,“半壁江山的利潤來自新技術”。
銷售真假
上述舉報材料統計了近期中聯重科的華東地區泵車銷售情況,并附上了近10萬字,多達2700條的《2012年發貨明細》。
該舉報人自稱,所有材料完全真實,且數據“來自于中聯重科的SAP系統”。該材料涉及幾十萬個數據、其中包括中聯重科產品的主機編碼、訂單編號、合同及合同更改細節等,其中還有營銷代表、客戶名稱等內容。
“中聯重科業績造假的手法是,與已有業務往來的客戶通過‘發貨—退貨’和‘發貨—退貨—再發貨’兩種方式,先虛增銷售,找到真實需求后,再從原有客戶退貨發給真實客戶,這種滾動式虛增銷售作假方式大量存在,卻極其隱蔽。”
該舉報人稱,在《2012年發貨明細》中,僅華東地區就有85臺設備發生“發貨—退貨”的情況 (B類11臺、C類56臺,空白18臺),涉及48家客戶單位。另外有72臺發生“發貨—退貨—再發貨”的情況(C類49臺、B類6臺、空白17臺),涉及80家客戶單位。而大部分設備客戶沒有付款,設備也沒有交接,物權和風險都沒有發生轉移,根本不具備構成有效銷售的基本要素。
所謂B類和C類銷售,爆料者稱,B類銷售則是提前銷售,即可能有客戶需求,但客戶不明確,先做銷售,等到有真實客戶時再改訂單;C類則是屬于虛假銷售,根本沒有客戶需求。
其還在文件中稱,通過虛假銷售的方式,中聯重科全國涉嫌虛增銷售額50億元、涉嫌虛增利潤20億元以上,而虛假銷售主要集中在高毛利的泵車產品。而去年10月底之前,中聯重科的泵車實際銷售額同比下滑了9.4%,“部分銷售并不符合有效銷售的確認條件,物權和風險并沒有發生轉移,屬明目張膽的造假行為。”
盡管隨機抽取和聯系了眾多材料中提供的若干客戶信息,并采訪證實大部分是中聯重科客戶。但記者目前尚未得到權威的證據證明該份材料的“完全”真實性。
1月30日,中聯重科副總裁孫昌軍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再次對舉報材料中提及的分類銷售予以否認。“中聯重科從來就沒有所謂A、B、C銷售方式,只有信用銷售的幾種方式,要么是全款,要么是信用銷售。”
客戶虛實
根據舉報人提供的材料,對近20家公司、個人類涉嫌虛假銷售的企業做了逐一核實。其中部分個人、企業并沒有電話,而另有10個人中有6人接聽了電話、4人的電話無法撥通。
一家被列為C類客戶的江蘇當地混凝土企業股東向本報記者說到,該公司與中聯重科的合同是真實有效的。他表示,從2009年其與中聯重科業務員合作,目前采購了中聯重科的6臺泵車、20臺攪拌車,所有貨物已通過中聯重科發貨到該公司內。“我們與中聯重科簽署的是融資合同,錢都打到對方賬戶上了。”該人士說道,他們采購了大概2000萬元的產品,其中30%是首付款,而余下的兩年內要支付產品的本金和利息。
對中聯重科是否可能通過“發貨—退貨”、“發貨—退貨—再發貨”等舉報材料所列舉的方式作假,該人士說,“假設中聯重科將部分產品先放在我們這兒,再由我們賣給所謂的真實銷售對象,我們哪有這么多的倉庫幫它儲存,而且我們如何管理這些并不是我們的設備?其中的交易過程太過復雜,我們不會去操作,至少我這里不會。”
而杭州的另一位C類客戶向本報說道,他們在2012年簽訂了總計10臺泵車,“這些合同都是我們自己需要的,是真實的訂單。”
另兩位被列入《2012年發貨明細》的C類客戶則說道,他們個人并沒有經手這些產品,當其公司財務確認好合同后,他們只負責過目與簽字,至于產品是否已經移交到他們公司后是否退貨,這兩位客戶不能確認。
不過亦有部分客戶透露出的信息耐人尋味。
舉報材料顯示,截至2012年10月,南京金海寧建材有限公司B類發貨17臺(主要產品顯示為泵車),退貨5臺,共計22臺,涉及金額3885萬元。而報表中的這些設備均未交付,并寄存在中聯重科總部。
1月30日,這家公司人事部相關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其沒有代理過中聯重科的產品,“從來沒有過正式的簽約,我們企業今年才成立”。
中聯重科最新的澄清公告強調,該公司不存在所謂“內部銷售文件”。
孫昌軍向本報記者介紹稱,市場上的所有工程機械的需求,對用戶來說都是公知的信息,企業對同一客戶的競爭很激烈。“中聯重科的財務口徑是利用國際財務會計準則,非常嚴格,一切以審計和監管機構核查為準,不存在所謂三種銷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