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龍管業9日公告,公司董事劉國平于10月11日通過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統減持57.2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47%,減持均價10.91元/股,交易總額624.05萬元。由于窗口期減持,巨龍管業對其罰款62萬元,劉國平自愿延長股票鎖定期一年。劉國平稱減持是為置換房產。
巨龍管業表示,公司定于2012年10月11日披露《2012年三季度業績修正公告》、10月26日披露《2012年三季度報告》,劉國平在業績修正公告及定期報告“窗口期”買賣公司股票行為已形成違規的事實。
10月15日,劉國平向巨龍管業出具了《本人關于違規減持公司股票自愿接受處罰的報告》,稱出現“窗口期”交易的原因主要是:解限之前已經有置換房產的打算,因此10月11日減持了57.2萬股公司股票。
巨龍管業表示,劉國平為公司外部董事,常年在杭州上班,一直并未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賣出股票前沒有預先告知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也沒有提前獲悉公司將要修正2012年三季度業績及三季度報告的財務數據,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交易的情形。鑒于上述情況,公司董事會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劉國平通報批評并處罰款62萬元。
巨龍管業表示,公司定于2012年10月11日披露《2012年三季度業績修正公告》、10月26日披露《2012年三季度報告》,劉國平在業績修正公告及定期報告“窗口期”買賣公司股票行為已形成違規的事實。
10月15日,劉國平向巨龍管業出具了《本人關于違規減持公司股票自愿接受處罰的報告》,稱出現“窗口期”交易的原因主要是:解限之前已經有置換房產的打算,因此10月11日減持了57.2萬股公司股票。
巨龍管業表示,劉國平為公司外部董事,常年在杭州上班,一直并未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賣出股票前沒有預先告知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也沒有提前獲悉公司將要修正2012年三季度業績及三季度報告的財務數據,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交易的情形。鑒于上述情況,公司董事會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劉國平通報批評并處罰款6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