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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住建局關于印發市區房屋建筑、軌道交通工程和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0-05-15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核心提示:根據市政府辦公室《市區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方案》(通政傳發〔2020〕39號)要求,我局制定了《市區房屋建筑、軌道交通工程和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方案》并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各自的細化方案,落實專班負責,分解整治任務,責任到人到點,加大巡查力度,強化督查考核,建立長效機制,切實將市區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抓實抓細抓到位。

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市區房屋建筑、軌道交通工程和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區住建(建環)局,局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市區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方案》(通政傳發〔2020〕39號)要求,我局制定了《市區房屋建筑、軌道交通工程和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方案》并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各自的細化方案,落實專班負責,分解整治任務,責任到人到點,加大巡查力度,強化督查考核,建立長效機制,切實將市區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抓實抓細抓到位。


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5月12日


市區房屋建筑、軌道交通工程和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方案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市區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方案》(通政傳發〔2020〕39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市區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切實提升市區環境空氣質量,我局決定自即日起至8月中旬,在市區范圍內開展房屋建筑、軌道交通工程和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按照“全面覆蓋、標準管控、條塊結合、注重長效”的原則,強化行業監管、源頭治理、屬地責任、部門聯動;堅持“分類型、分標準”,完善各行業、各領域揚塵治理規范,全面推行揚塵治理標準化;以高壓態勢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揚塵污染違法行為;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推動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始終走在全省前列,為打贏藍天保衛戰提供堅實保障。


二、實施步驟


即日起至8月2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此后進入常態化管控階段。


(一) 自查自糾階段(5月20日前)


通州區、崇川區、港閘區、開發區、蘇通園區住建(建環)局和市安監站,要迅速摸清轄區內在監的工程項目和混凝土攪拌站基本情況,并列出清單,建立臺賬,確保底數清、情況明;要第一時間將市區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動員會會議精神和方案要求傳達到轄區內的在監項目和混凝土攪拌站,并開展告知和承諾,簽訂揚塵防控告知書和承諾書(參照附件一),同時督促項目和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做到全覆蓋。揚塵防控承諾書應當在工程項目和混凝土攪拌站出入口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二)督查檢查階段(5月21日至7月底)


按照“不定時間、不打招呼、不聽匯報,直奔現場、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原則,開展高頻率、常態化巡查。對施工現場達不到“六個百分百”的工地責令停工整改,對揚塵整治存在突出問題且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混凝土攪拌站責令停產整頓,嚴格依法予以上限處罰。


(三)鞏固提升階段(8月中上旬)


各區住建(建環)局、局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認真總結專項行動中好的經驗做法,將集中整治與建章立制結合起來,完善政策措施,補齊工作短板。“654”專項行動結束后,進一步建立健全市區揚塵污染防控長效機制,落實好后續長效管理措施,堅決遏制反彈回潮,確保整治成效。


三、重點內容


(一)房屋建筑和軌道交通工程


1.臺賬資料:


(1)將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納入施工、運輸、監理合同管理;


(2)將揚塵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招標時作為不可競爭費用計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3)有系統完整的揚塵污染防治方案;


(4)建設、施工、監理單位簽署揚塵防控承諾書。


2.現場情況:


(1)認真開展防塵教育培訓、晨會技術交底正常有效;


(2)工地周邊全封閉圍擋,圍擋下方設置防溢座(不低于20cm);


(3)對易干燥起塵的裸露場地和堆放的土方,采取覆蓋、綠化等防塵措施。預拌砂漿、散裝水泥等攪拌設備四周設置全封閉圍擋;


(4)噴淋系統、灑水車、高壓噴霧炮等設備正常使用;


(5)施工現場出入口、場內主要道路、主要操作場地以及生活、辦公區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


(6)主出入口處設置成套定型化自動沖洗設施,配套排水溝和沉淀池。施工場地不具備設置條件的,配備高壓水槍等簡易沖洗裝置。落實專人負責車輛、道路的沖洗,車輛沖洗臺帳完善;


(7)委托具有資質的運輸企業負責渣土及建筑垃圾的運輸與處置。運輸車輛處于全密閉狀態后駛出工地。


(二)混凝土攪拌站


(1)廠區進出口應設置車輛沖洗設施,配備沖洗設備,進出車輛必須進行沖洗;沖洗產生的廢水應通過專用管道進入生產廢水處置系統;


(2)廠區內道路及生產區的地面應硬化,保持清潔,車輛行駛時應無明顯可見揚塵,未硬化的空地應進行綠化;


(3)攪拌站(樓)應當整體封閉,安裝除塵裝置,并保持正常使用。攪拌主機卸料口應設置防噴濺設施,裝料區域的地面和墻壁應保持清潔;


(4)廠區內皮帶輸送機側面封閉且上部加蓋;


(5)不同材料應分倉堆放,骨料堆場、配料倉應整體封閉,并配置除塵、降塵設備。粉料筒倉吹灰管應采用硬式密閉接口,不得泄露;


(6)運輸車外觀保持清潔,車身應噴涂企業標識和文字。混凝土運輸車駛離生產廠區或施工現場前應進行沖洗,嚴禁車輪帶泥上路,行駛中混凝土滑槽應固定并對準接料斗,確保不產生漏灑;


(7)廠區應當安裝噪聲測試儀和粉塵檢測儀,實時在線監測。


四、工作方式


(一)領導組織機構。市住建局成立市區房屋建筑、軌道交通工程和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局長王開亮任組長,副局長王志祥任副組長,局辦公室、建材處、市場處、質量處、安全處、市安監站、綠建中心等處室和直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調度相關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曹建云兼任。


(二)專項督查組。市住建局設立三個專項督查組,對通州區、崇川區、港閘區、開發區和蘇通園區范圍內的相關工程和混凝土攪拌站開展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督查檢查工作。具體分組如下:


1.房建組:曹建云(組長),袁 陶(聯絡員)


2.軌道組:凌云飛(組長),胡智新(聯絡員)


3.商砼組:周 增(組長),王長軍(聯絡員)


(三)督查形式和頻次。由組長帶隊,對各區房建、軌道在監項目和混凝土攪拌站開展專項督查,原則上每周不少于一次,檢查結束后將相關督查情況報局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市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動”期間(即日起至6月底前),房建和軌道項目的督查,由百日行動各地區督查組兼顧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市區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事關打贏藍天保衛戰、事關全市高質量發展、事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各區住建(建環)局、局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必須充分認識到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


(二)強化督辦整改。堅持邊整邊改、標本兼治,對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隱患,第一時間責令限期整改,能盡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時無法徹底整改的,要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方案,嚴格落實防控措施,跟蹤督促在限定時間內整改到位。對市級巡查綜合督查考評和市生態環境局技術檢測考評交辦的問題線索,各區住建(建環)局、局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要及時進行核查,對相關項目和混凝土攪拌站實行差別化管理。


(三)強化聯合懲處。強化現場、市場“兩場聯動”,將揚塵考評成績作為企業信用評價、資質管理、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在市區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期內因施工揚塵違法行為被處罰兩次的,取消標準化星級工地和優質工程參評資格,暫停施工、監理單位在我市工程投標資格半年,并進行媒體曝光。


(四)強化信息報送。請各區住建(建環)局、局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落實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 5月15日前報送各自工作方案及工作聯絡員;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報送工作周報,內容包含揚塵防控推進情況、相關制度落實情況、督查檢查情況(項目信息、隱患問題、整改措施、執法處罰等)、宣傳曝光情況等;8月1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市住建局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朱鑫煒,電話兼傳真:59000335,電子郵箱:805644931@qq.com。


附件一 1.建筑施工揚塵防控告知書(模版)


2.建筑施工揚塵防控承諾書(模板)


3.預拌混凝土企業揚塵防控告知書(模版)


4.預拌混凝土企業揚塵整治承諾書(模版)


附件二 1.房屋建筑和軌道交通工程揚塵整治“654” 專項行動督查表


2.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整治“654”專項行動督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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