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法院宣告控股子公司破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控股子公司破產概述
2019年1月29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以7名董事全票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子公司申請破產的議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烏蘇市青松建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烏蘇青松”)和塔城南崗建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塔城南崗”)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請破產并辦理注銷登記。詳見2019年1月29日在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同意部分子公司申請破產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塔城南崗于2019年3月14日收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額敏墾區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2019】兵0901破1號),受理塔城南崗的破產清算申請。詳見2019年3月15日在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控股子公司破產申請被法院受理及控股子公司準予注銷登記的公告》。
二、控股子公司破產進展情況
2019年9月2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塔城南崗收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額敏墾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9)兵0901破1號之四》,塔城南崗不具有持續經營能力,無法清償到期負債,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負債。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宣告塔城南崗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破產。
三、破產清算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2019年3月,塔城南崗破產申請被法院受理后,公司已喪失對其的控制權,不再將其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由于難以預估破產資產的處置結果,目前尚無法準確預計塔城南崗破產清算對公司2019年凈利潤的影響,本次破產清算預計會對公司2019年的損益產生一定影響,公司將根據最終清算結果,依據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公司將根據后續進展情況及時履行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