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對環保情況的披露透明程度,監管部門特別關注。深交所曾就上市公司環保違規事件發文,稱將進一步從嚴監管上市公司環保信息披露行為。
5月28日,上峰水泥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甘肅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原因是旗下子公司涉嫌干擾在線監控污染環境罪而未及時披露。
對此,上峰水泥董秘瞿輝表示,下一步將按照甘肅監管局要求,認真整改?!靶畔⑴斗矫?,將加強內部上報和信息披露管理,嚴格按照信息披露規定來執行?!弊庸旧媸赂吖鼙涣競刹?。
上峰水泥公告稱,公司日前收到證監會甘肅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甘肅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和《關于對甘肅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俞鋒、俞小峰、瞿輝等3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2017年4月12日,上峰水泥全資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峰建材)被諸暨市環境保護局以涉嫌干擾在線監控污染環境罪移交諸暨市公安局,上峰建材分管生產副總經理俞云燦等四人被諸暨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甘肅監管局指出,上市公司未及時披露上述信息。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決定對上峰水泥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對外披露,同時提交整改報告。
另外,上峰水泥董事長、總經理俞鋒、董事俞小峰、董事會秘書瞿輝等三人被出具警示函。甘肅監管局表示,決定對上峰水泥信息披露違規行為承擔主要責任的俞鋒、俞小峰、瞿輝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提醒上述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保證上峰水泥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
上峰水泥表示,公司和幾位高管服從相關決定,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訴訟。公司將按照要求進行整改,并引以為戒,加強改進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相關工作等。
瞿輝表示,下一步將按照監管局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加強內部上報和信息披露的管理,嚴格按照信息披露相關規定來執行。
董秘:我們對規則理解有偏差
記者注意到,今年4月,上峰水泥就被《華夏時報》質疑在環保信披方面存在問題。其對相關部門突擊檢查上峰水泥全資子公司上峰建材加裝的干擾自動監測系統裝置進行了報道,并表示“上峰水泥沒有及時公告,有信息披露隱瞞的嫌疑”。
有關上峰水泥環保信披問題,不僅媒體質疑,也引來監管層關注。4月21日,上峰水泥收到深交所的關注函。
深交所關注函中要求公司說明,媒體報道的環保問題是否屬實。公司是否就上述環保問題及受到的有關行政或刑事處罰情況,及時、準確、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
針對關注函,4月24日,上峰水泥回復稱,截至當時公司及子公司上峰建材未就該環保問題受到行政和刑事處罰;對于檢查中相關涉事人員,公安部門當時已采取了刑拘措施,相關涉事人員不涉及公司董事、監事、高管;公司生產經營正常,也未有造成環境污染等重大影響的情形。因此公司認為該環保問題不屬于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按披露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上峰水泥還稱,本次環保檢查,上峰建材認真配合檢查處理,立即拆除相關裝置。
“檢查當時設備就已經拆除了,當時就整改了。”瞿輝告訴記者。
那么既然是公司按照披露規定及時、準確、完成履行了信披義務,為什么又因未及時披露子公司環保違規相關信息而遭到行政監管?
瞿輝對此表示,“當時對規則的理解有偏差,我們沒找到這個條款,當時我們認為該事件沒有構成信息披露的標準。現在甘肅監管局還是認為這個事情應該構成信息及時披露標準,主要是我們對規則理解的偏差?!?
5月11日,上峰水泥公告稱,公司因環保信息披露問題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這是繼*ST三維、輝豐股份之后,上峰水泥因環保信披而遭到證監會的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