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環保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保障會議期間(10月18日至10月24日)京津冀地區空氣質量,目前已有保定、邯鄲等城市實施臨時性管控措施。
邯鄲市空氣質量保障應急指揮中心16日發布緊急通知,通知稱10月16日至24日邯鄲市空氣質量將以中度污染為主,部分時段出現重度污染。根據會商結果,定于10月17日12:00起,在全市范圍內啟動大氣治理應急管控措施,其中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業停工,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車輛停止使用和行駛。
同日,保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也發布了應對重污染天氣強化措施的緊急通知,自10月17日中午12時起按重污染天氣Ⅱ級響應要求落實大氣治理措施,其中,水泥制品制造行業停止生產;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攬拌站停止生產。除應急搶險外,建成區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所有企業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增加灑水降塵頻次。礦山開采、礦石破碎企業(設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產,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原材料運輸。
下為通知全文:
關于大氣污染治理應急管控措施的
緊急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對口有關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冀南新區、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根據中央氣象臺預報,16至24日華北中南部大氣擴散條件一般,部分地區擴散條件較差,經市環保局、市氣象局和專家組聯合會商研判,邯鄲市空氣質量將以中度污染為主,部分時段出現重度污染。根據會商結果,定于10月17日12:00起,在全市范圍內啟動大氣治理應急管控措施。
一、各級各單位必須嚴格落實市政府《關于2017-2018年秋冬季實施錯峰生產的通知》(邯政字〔2017〕49號)和市大氣辦《關于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的緊急通知》(邯氣領辦〔2017〕98號)要求。錯峰生產方案中要求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實施停產的企業要全部停產。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中化工和涉及VOC排放等企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停止所有生產活動。
二、各縣(市、區)政府要對轄區內所有企業無組織排放情況進行再排查,凡未按期落實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的,一律實施停產整治。
三、無通行證的重型車輛,一律不得進入主城區。市公安交警支隊要嚴格控制通行證發放;各縣(市、區)應參照市主城區做法,制定相應措施;各企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錯峰運輸用車控制指標自行壓減貨物運輸。
四、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業停工,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車輛停止使用和行駛。
五、嚴禁秸稈、垃圾、落葉、荒草等焚燒。主城區和縣(市、區)建成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六、進一步加大道路的清掃、沖洗等抑塵力度。
七、各縣(市、區)政府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主要領導要再安排、再部署,建立每日調度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處置。市環保局要抽調足夠力量,通過互查互督、明查暗訪,進行督導檢查。市政府將組織政府督查室等單位組成督查組,開展督導抽查。對國家環保部、省環保廳、市督查組發現應急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一律移交監察機關啟動問責。
八、市空氣質量保障應急指揮中心《關于強化大氣污染治理應急減排措施的緊急通知》(〔2017〕55號)予以解除。
邯鄲市空氣質量保障應急指揮中心
2017年10月16日
保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做好應對重污染天氣強化措施的緊急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根據環境保護部會議及空氣質量預報,10月17日京津冀地區將出現連續的重污染天氣過程。為了有效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我市空氣質量,市政府決定,自10月17日中午12時起按重污染天氣Ⅱ級響應要求落實大氣治理措施?,F將有關事宜緊急通知如下。
一、確保措施落實到位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Ⅱ級應急響應措施,具體措施如下:
(一)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策”采取降低生產負荷和停限產措施,減少20%的大氣污染排放量。造紙、印染、化工、鑄造、有色金屬、V0Cs氣體排放等行業采取輪流停產實現減排,并派駐廠員監督落實,確保措施落實到位。
鑄造行業:使用電爐、天然氣爐的鑄造企業停止生產。
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行業:生產溶劑型涂料、油墨、膠黏劑等化工產品的企業,停止生產;
使用電、天然氣作為能源或燃料的瓷磚、膠合板等企業,停止生產;
涂料制造行業:生產溶劑型涂料的工序停止生產;
家具制造;使用溶劑型涂料的企業停止生產;
水泥制品制造行業:停止生產;
印刷行業:停止生產;
有色金屬行業:有色再生行業熔鑄工序、氧化鋅、氯化鋅企業限產50%以上;
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攬拌站停止生產;
造紙和紙制品業、印染、橡膠等其他行業實施輪流停產,降低20%污染物排放量。
(二)揚塵控制措施。除應急搶險外,建成區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所有企業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三)綜合性措施。礦山開采、礦石破碎企業(設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產,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原材料運輸。停止室外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
(四)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要以鄉鎮(街道)、村(社區)為單元,組建巡查隊伍,堅持24小時不間斷巡查,堅決杜絕焚燒垃圾、秸稈、廢舊物品、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等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和現象。
二、認真做好督導檢查工作
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后,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辦公室成員單位要組成督導組,對Ⅱ級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強化責任追究。駐各縣(市、區)、開發區綜合督導組、市環保七個巡查組要將此次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作為當前主要工作開展督查。
三、及時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辦公室成員單位,要按照《保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每日下午16:00前報送本單位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情況,具體內容為:出動的檢查人員、車輛以及檢查工業、企業、建筑工地等數量,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預警解除后次日16:00前,將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情況形成文字報告,及時報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辦公室。
(二)10月18日10:00前將本轄區Ⅱ級應急響應措施涉及的工業企業停限產名單、建筑施工工地等報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辦公室。
本次預警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保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