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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向福能集團申請借款1億元(關聯交易)的公告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06-02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福建水泥
核心提示:福建水泥向福建省能源集團申請周轉金借款1億元,利率為同期同檔基準利率上浮5%,期限三個月,主要用于歸還到期的福建惠安泉惠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泉惠發電公司)原委托貸款,擬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提供擔保(擔保費另議)。福能集團系本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本項交易構成本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福能集團申請借款1億元(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交易,系根據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關于公司2015年度向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融資(關聯交易)計劃的決議》,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本計劃所確定的向關聯方融資總額度、定價原則的范圍內決定有關具體融資項目,因此,本次交易,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關聯交易概述


根據公司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公司2015年度向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融資(關聯交易)的計劃》,經公司2015年5月29日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六名非關聯董事審議表決通過,同意公司向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福能集團)申請周轉金借款1億元,利率為同期同檔基準利率上浮5%,期限三個月,主要用于歸還到期的福建惠安泉惠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泉惠發電公司)原委托貸款,擬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提供擔保(擔保費另議)。


福能集團系本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本項交易構成本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


本次交易,系根據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關于公司2015年度向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融資(關聯交易)計劃的決議》,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本計劃所確定的向關聯方融資總額度、定價原則的范圍內決定有關具體融資項目,因此,本次交易,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聯方簡介


福能集團系福建省屬國有企業集團,于2009年12月由原福建省煤炭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整合重組成立,現注冊資本金100億元。


福能集團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的控股股東,為本公司實際控制人。


三、交易定價原則


根據股東大會決議,以借新還舊或新增借款部分,借款利率最高按不超過央行同期同檔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原則辦理。本次借款利率符合上述原則。


四、關聯交易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向關聯方借款,系為滿足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資金周轉需要。


五、關聯交易審議程序


(一)董事會審議


根據公司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關于公司2015年度向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融資(關聯交易)計劃的決議》,本議案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六名非關聯董事審議表決通過,三名關聯董事何友棟、王振濤、陳兆斌回避表決。


本次交易,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及發表的獨立意見


本議案,經公司獨立董事胡繼榮、鄭新芝、劉寶生事前審查,認為,本次借款是滿足公司生產經營資金周轉的正常行為。鑒此,同意將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表決。并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向福能集團財務公司申請借款1億元,利率為當前央行基準利率上浮5%。本次借款系根據公司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關于2015年度向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融資(關聯交易)的計劃》所確定的額度和利率水平之內進行,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誠信的原則,不會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我們表決同意。本議案的審議和表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六、上網公告附件


經獨立董事簽字確認的獨立董事意見(含獨立董事事前認可的聲明)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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