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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澆筑的一般要求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1-06-27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科尼樂重工
核心提示:混凝土澆筑的一般要求
  1. 混凝土自吊斗口下落的自由傾落高度不得超過2m,如超過2 m時必須采取措施。應采用串筒、導管、溜槽或在模板側面開門子洞( 生口) 。 

  2. 澆筑混凝土時應分段分層進行, 每層澆筑高度應根據結構特點和鋼筋疏密情況決定。插入式振動器一般分層高度為作用部分長度的1.25倍, 最大不超過500 mm;平板振動器的分層厚度為200 mm。

   3. 開動振動棒, 振搗手握住振搗棒上端的軟軸膠管,快速插入混凝土內部, 振搗時, 振動棒上下略為抽動,振搗時間為20~30秒, 但以混凝土面不再出現氣泡、不再顯著下沉、表面泛漿和表面形成水平面為準。使用插入式振動器應做到快插慢拔, 插點要均勻排列, 逐點移動, 按順序進行, 不得遺漏, 做到均勻振實。移動間距不大于振動棒作用半徑的1.5倍( 一般為300~400 mm) ,靠近模板距離不應小于200 mm。振搗上一層時應插入下層混凝土面50~100 mm, 以消除兩層間的接縫。平板振動器的移動間距應能保證振動器的平板覆蓋已振實部分邊緣。 
  
  4. 澆筑混凝土應連續進行。如必須間歇, 其間歇時間應盡量縮短, 并應在前層混凝土初凝之前, 將次層混凝土澆筑完畢。間歇的最長時間應按所有水泥品種及混凝土初凝條件確定, 一般超過2小時應按施工縫處理。 

  5. 澆筑時應派專人經常觀察模板鋼筋、預留孔洞、預埋件、插筋等有無位移變形或堵塞情況, 發現問題應立即澆灌并應在已澆筑的混凝土初凝前修整完畢。

  6. 澆筑完畢后, 檢查鋼筋表面是否被混凝土污染,并及時擦洗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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