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流轉稅科按照納稅評估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轄區征管實際,規范行業管理,抓住房地產市場火爆,與之配套的商品混凝土生產行業供需兩旺的特點,重點收集和分析了區內24戶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的納稅申報數據,并與當地房地產開發、銷售規模進行對比分析,發現疑點及行業管理存在的漏洞,開展了增值稅專項納稅評估,通過緊緊抓住行業稅收管理主線,創新納稅評估方法,不斷探索行業稅收管理思路,收到了實效。
一、深入剖析行業經營、稅收征管特點
(一)剖析行業生產經營特點
為了摸清該行業生產經營特點,流轉稅科將所轄商品混凝土企業資料的進行歸納,匯總分析,發現和總結了該行業的4大共同特點:一是生產程序、工藝比較單一,不同品種間的生產工藝基本相同(基本生產程序大都是原料混合——摻水攪拌——現場澆灌);二是主要原料是水泥、沙、石料、減水劑、膨脹劑等,需要耗用一定的電力和水(不同型號的混凝土原料基本是一樣的,只是原料之間比例發生變化);三是商品混凝土存放時間較短,一般不超過4小時,所以從理論上分析判斷,企業沒有存貨或存貨極少;四是工資一般實行計件工資,實行按班組,按每立方米產量發放固定工資。
(二)剖析稅收征管難點
首先,在原料購進環節,由于商品混凝土行業特殊性,其產品主要原料,如:沙、石料等游離在增值稅扣稅環節之外,企業在購貨時不需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沒有專用發票抵扣環節制約,如果財務核算出現問題,原材料的具體品種、數量、金額在此環節就難以控管。其次,在產品銷售環節,由于商品混凝土主要用于道路、橋梁、建筑物等工程,而這些項目又都屬于營業稅征管范圍,因而在一般情況下,銷售環節的控管難度也較大。
(三)剖析行業生產相關指標
根據該行業的生產特點和征管難點,著重了解和掌握商品混凝土行業每單位產品的水、電、工資、物耗等基本情況,采用模型分析法對混凝土行業企業的基礎數據歸納匯總后,共用投入產出比、電耗、水耗、人工耗用等數據進行分析,并得出以下結論:一是不同品種的混凝土產品所耗用水、電費用基本相同,上下浮動一般不超過5%。二是產品的投入產出比很高,投入的原材料和產成品損耗較小(以現場澆灌量為準),原材料和產品的購銷數量難以監管核實。三是不同品種的混凝土產品銷售價格較穩定,且價格相差不遠。鑒于以上結果,確定以水耗、電耗為主,以人工耗用為輔來測算銷售量和銷售收入,制定銷售量核定方法和產品平均物耗表,以此作為基礎數據進行納稅評估。
二、創新“一、二、三”評估方法
通過對商品混凝土行業情況的剖析,同時調取和分析了省局增值稅納稅評估監控系統,稅收分析監控系統和CTAIS2.0系統及稅收征管資料中的有關納稅數據,發現部分企業可能存在水、電耗費等指標與正常值指標偏差較大等疑點。為此,區局確定了“一、二、三”評估思路:
“一”即進行一次全行業調查。為了保證數據來源準確,評估有的放矢,布置對轄區商品混凝土企業開展全面調查,主要調查指標有商品混凝土企業“生產產品品種、產量、銷量、銷售對象、銷售額及納稅情況、發票使用”等情況,摸清了行業管理的狀況,掌握了企業經營第一手數據。
“二”即創新兩種評估方法。通過調查了解到,生產商品混凝土的工藝比較簡單,不同品種間的生產工藝也基本相同;產品主要原料是水泥、沙、石料、減水劑、膨脹劑等,每個立方的產品平均耗電2.51度、耗水0.1292噸;工資一般實行按班組計算的計件工資,每立方米工資總額約11元。
根據調查掌握的以上數據,制定了商品混凝土行業“電水物耗法”、“一線生產人員工資法”兩種評估方法,供稅務所評估人員參考使用。
“三”即積極引入第三方信息。在調查過程中了解到,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每銷售一批產品,必須與購貨方簽訂其行業主管部門制發的標準格式合同,合同內容包括“銷售產品數量、金額,混凝土使用在建筑物的具體方位”等,而且此合同必須報其行業主管部門備案。流轉稅科就積極與該行業主管部門——“武漢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取得聯系,爭取行業主管部門提供有關企業備案的購銷合同及其生產產量、銷售對象、銷售數量等重要涉稅數據。通過掌握第三方信息,使評估工作做到了事半功倍,取得了顯著效果。
三、規范商品混凝土行業稅收管理
在創新該行業評估方法的基礎上,該局從把握行業稅收特點入手,從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規范行業管理。
一是加強納稅輔導,及時督促企業履行納稅義務。由于商品混凝土保存期短,客戶為保障商品質量,一般在使用后才進行資金結算。納稅人往往也是在資金結算后才開票申報納稅,而沒有按政策規定于移送使用時申報納稅,形成稅款后移。為解決這一問題,該局多管齊下,全面開展納稅輔導,及時督促企業履行納稅義務,提高納稅申報準確率。
二是建立定期信息采集制度。為保證信息準全,該局在部分企業試行定期信息采集制度,每月(季)通過內部、外部調查,采集混凝土行業投入產出比、電耗、水耗、工資耗用,平均銷售價格等數據,由區局匯總后進行歸納分析,測算一定時期內企業內銷售量及銷售收入,與企業申報信息進行橫向對比,對發現有指標異常的企業,納入重點評估對象,進行評估。
三是建立日常跟蹤管理制度,強化征管,堵塞漏洞。該局通過建立跟蹤管理制度,督促管理員深入掌握納稅人日常經營狀況,對其經營規模、生產設施、人員數量、物耗費用等生產經營、財務信息隨時做到心中有“一本賬”,結合每月申報數據和區局建立的數據模型進行分析,發現異常及時進行糾正。
一、深入剖析行業經營、稅收征管特點
(一)剖析行業生產經營特點
為了摸清該行業生產經營特點,流轉稅科將所轄商品混凝土企業資料的進行歸納,匯總分析,發現和總結了該行業的4大共同特點:一是生產程序、工藝比較單一,不同品種間的生產工藝基本相同(基本生產程序大都是原料混合——摻水攪拌——現場澆灌);二是主要原料是水泥、沙、石料、減水劑、膨脹劑等,需要耗用一定的電力和水(不同型號的混凝土原料基本是一樣的,只是原料之間比例發生變化);三是商品混凝土存放時間較短,一般不超過4小時,所以從理論上分析判斷,企業沒有存貨或存貨極少;四是工資一般實行計件工資,實行按班組,按每立方米產量發放固定工資。
(二)剖析稅收征管難點
首先,在原料購進環節,由于商品混凝土行業特殊性,其產品主要原料,如:沙、石料等游離在增值稅扣稅環節之外,企業在購貨時不需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沒有專用發票抵扣環節制約,如果財務核算出現問題,原材料的具體品種、數量、金額在此環節就難以控管。其次,在產品銷售環節,由于商品混凝土主要用于道路、橋梁、建筑物等工程,而這些項目又都屬于營業稅征管范圍,因而在一般情況下,銷售環節的控管難度也較大。
(三)剖析行業生產相關指標
根據該行業的生產特點和征管難點,著重了解和掌握商品混凝土行業每單位產品的水、電、工資、物耗等基本情況,采用模型分析法對混凝土行業企業的基礎數據歸納匯總后,共用投入產出比、電耗、水耗、人工耗用等數據進行分析,并得出以下結論:一是不同品種的混凝土產品所耗用水、電費用基本相同,上下浮動一般不超過5%。二是產品的投入產出比很高,投入的原材料和產成品損耗較小(以現場澆灌量為準),原材料和產品的購銷數量難以監管核實。三是不同品種的混凝土產品銷售價格較穩定,且價格相差不遠。鑒于以上結果,確定以水耗、電耗為主,以人工耗用為輔來測算銷售量和銷售收入,制定銷售量核定方法和產品平均物耗表,以此作為基礎數據進行納稅評估。
二、創新“一、二、三”評估方法
通過對商品混凝土行業情況的剖析,同時調取和分析了省局增值稅納稅評估監控系統,稅收分析監控系統和CTAIS2.0系統及稅收征管資料中的有關納稅數據,發現部分企業可能存在水、電耗費等指標與正常值指標偏差較大等疑點。為此,區局確定了“一、二、三”評估思路:
“一”即進行一次全行業調查。為了保證數據來源準確,評估有的放矢,布置對轄區商品混凝土企業開展全面調查,主要調查指標有商品混凝土企業“生產產品品種、產量、銷量、銷售對象、銷售額及納稅情況、發票使用”等情況,摸清了行業管理的狀況,掌握了企業經營第一手數據。
“二”即創新兩種評估方法。通過調查了解到,生產商品混凝土的工藝比較簡單,不同品種間的生產工藝也基本相同;產品主要原料是水泥、沙、石料、減水劑、膨脹劑等,每個立方的產品平均耗電2.51度、耗水0.1292噸;工資一般實行按班組計算的計件工資,每立方米工資總額約11元。
根據調查掌握的以上數據,制定了商品混凝土行業“電水物耗法”、“一線生產人員工資法”兩種評估方法,供稅務所評估人員參考使用。
“三”即積極引入第三方信息。在調查過程中了解到,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每銷售一批產品,必須與購貨方簽訂其行業主管部門制發的標準格式合同,合同內容包括“銷售產品數量、金額,混凝土使用在建筑物的具體方位”等,而且此合同必須報其行業主管部門備案。流轉稅科就積極與該行業主管部門——“武漢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取得聯系,爭取行業主管部門提供有關企業備案的購銷合同及其生產產量、銷售對象、銷售數量等重要涉稅數據。通過掌握第三方信息,使評估工作做到了事半功倍,取得了顯著效果。
三、規范商品混凝土行業稅收管理
在創新該行業評估方法的基礎上,該局從把握行業稅收特點入手,從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規范行業管理。
一是加強納稅輔導,及時督促企業履行納稅義務。由于商品混凝土保存期短,客戶為保障商品質量,一般在使用后才進行資金結算。納稅人往往也是在資金結算后才開票申報納稅,而沒有按政策規定于移送使用時申報納稅,形成稅款后移。為解決這一問題,該局多管齊下,全面開展納稅輔導,及時督促企業履行納稅義務,提高納稅申報準確率。
二是建立定期信息采集制度。為保證信息準全,該局在部分企業試行定期信息采集制度,每月(季)通過內部、外部調查,采集混凝土行業投入產出比、電耗、水耗、工資耗用,平均銷售價格等數據,由區局匯總后進行歸納分析,測算一定時期內企業內銷售量及銷售收入,與企業申報信息進行橫向對比,對發現有指標異常的企業,納入重點評估對象,進行評估。
三是建立日常跟蹤管理制度,強化征管,堵塞漏洞。該局通過建立跟蹤管理制度,督促管理員深入掌握納稅人日常經營狀況,對其經營規模、生產設施、人員數量、物耗費用等生產經營、財務信息隨時做到心中有“一本賬”,結合每月申報數據和區局建立的數據模型進行分析,發現異常及時進行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