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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建筑哲學與現代科學建筑學》的問題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9-01-14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中國建設報
核心提示:有關《建筑哲學與現代科學建筑學》的問題
  當前,在4萬億元擴大內需國家投資項目中,第一位就是建筑和城鄉建設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包括“游牧民定居”建設項目的農村民生工程。這說明中央對生活困難民眾的極大關懷;同時也說明“住房和城鄉建設”在國家經濟社會建設中的首要地位。什么原因呢?有一個看似普通卻涉及兩種對立的“建筑觀”、涉及“現代科學建筑學”最基本的概念與理論的問題,這就是:我們今天的城市和鄉鎮,究竟是從何而來,由什么締造產生的?  

  ——由“土地和人口”。  

  土地到處存在,可讓成千上萬的受災人民集中在一個地方,是否因此便產生了城市或者鄉鎮?  

  ——由“世代延續的生活場所”。  

  蒙古包是蒙古牧民世代延續的生活場所,卻也從未產生出—個城市或者鄉鎮。  

  ——由“人居環境”。  

  舊社會貧苦的“水上人家”,祖祖輩輩以小木舟為人居環境,可曾產生了城市或者鄉鎮?到底是什么東西締造產生了我們今天的城市和鄉鎮呢?  

  世上唯一的,就是“建筑”,就是人類世代沿續不斷地營造“生長”出來的一棟棟房屋和其他非房屋建筑物———橋梁、水塔、紀念碑……由于它們的存在,才萌生、發展、造就了今天繁華的城市和蓬勃的鄉鎮。沒有建筑,就沒有這一切……包括現代的人類社會。  

  那么,建筑與其他的人造物比較,究竟有何與眾不同的“特殊性”呢?  

  在建筑界,千百年來人們始終沿襲著西方“建筑是藝術”的傳統建筑觀和傳統建筑學“匠式體系”的種種說法,來強調建筑的“特殊性”,說建筑是“藝術”,是“文化”,是“凝固的音樂”,是“抽象的雕刻”;它“既是物質產品,又是藝術創作”,具有物質功能與精神功能“雙重性”等等。  

  上世紀70年代,“空間論”在建筑界熱鬧非凡。賽維把空間的地位推向極端,斷言凡建筑必有“內部空間”,否則即非建筑,肅清了所有一切非房屋類建筑物(橋梁、牌樓、紀念碑……),但終因理論難以自圓其說而退出歷史舞臺!  

  上世紀80年代的“環境論”又紅極一時。一切冠之以“環境”,視環境為建筑的實質和特質。建筑并非建筑物,是環境。政策區分的依然是環境,而不是“生產性建筑”與“非生產性建筑”,但最終還是被實際和邏輯所拋棄!  

  在美學界,有人以為黑格爾確認建筑從它誕生之日起便是藝術。其實黑翁在其《美學講演錄》中恰恰明確地指出“建筑首先要適應一種需要,而且是一種與藝術無關的需要。”從而一開始就把建筑和藝術從本質上區分開來,與傳統建筑觀“劃清界限”!  

  俄國文藝批評家和唯物主義哲學家車爾尼雪夫斯基則更是斬釘截鐵地指出:“無論怎樣我們不能認為建筑是藝術品,建筑不過是人類的一種實際活動,也要求形式美。但在這點上它與家具制造并無本質上的區別……”也給傳統建筑觀以“當頭一棒”!  

  不能認為千百年來人們所有形形色色的說法全是無稽之談,全與建筑的一般現象無關,建筑作為“物”無疑帶有一般人造物的“普遍性”:空間、實體以及對形式美和藝術性的追求等等。但作為認識,在西方“傳統建筑觀”和傳統建筑學“匠式體系”局限下,人們始終未觸及建筑本體根本矛盾的“特殊性”;始終未反映建筑之為建筑的“本質和特征”,因而始終不了解建筑與城市本質和特征的“同一性”及建筑自身特有規律與法則——“地點性”;始終不能解釋上述建筑“之所以然”的自身唯一“特殊原因”。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勢必難以真正懂得建筑規劃、設計、建設工作與城鄉規劃、設計、建設工作不可分的“一體性”,即“一盤棋”的矛盾統一關系,難以真正理解二者關系的復雜性和工作的重要性、嚴肅性與科學性要求,從而認真克服各自工作中任何可能的盲目性與隨意性。這就使得多少建筑在城鄉建設發展中,因與后者的種種牽聯及其矛盾焦點———“地點性”沖突的集中凸現與激化,而難以避免地遭到無奈摧毀與清除的“厄運”!  

  回顧以往,如今我們終于能夠對究竟什么是建筑的“本質和特征”這個千百年來一直令建筑界困惑的理論問題和認識論課題,給出明確答案和結論。這就是關于建筑的“人類生活設施”和“固定工程形態”這一“現代科學建筑學”所確立和提出的歷史性、首創性科學概念與理論,即作為物,所謂建筑就是“固定工程形態人類生活設施”人類“定居生活設施”或“定居設施”。而這,也正是現代科學建筑學忠于歷史、忠于自然、堅持回歸事物本原的“科學建筑觀”及對于建筑的“科學定義”。這一關于建筑“絕對本質”和“根本特征”的認識論謎底揭開了,建筑理論上所有一切相關的疑難問題,亦即隨之迎刃而解。  

  現象理論家舒爾茨說:“建筑顯示了給予人們存在的根據地的一種方式。”  

  著名建筑師蔡德勒說:“建筑并非一種浮筏般的東西,它深深扎根于土壤之中。”  

  著名建筑師埃里克森明確表示:“建筑不像汽車和工業產品那樣隨便流動而不分國土民情……中國當代建筑只能來自中國自身。”  

  深圳市當年副市長羅昌仁撰文談及“城市建設與建筑”問題時更以深切體會總結道:“建筑是不可移動的產品,一旦建成,就搬不動,拿不走。這個不可移動性決定了它必須從—開始就要十分注意合理布局,一旦擺亂了就會后患無窮,長期影響城市的風貌和經濟效益。”——正如上述建筑規劃設計工作和城鄉規劃設計工作無比的重要性、嚴肅性與科學性要求!  

  大家知道,西方現代建筑運動是人類建筑史上一次飛躍,對于全世界建筑進步的作用不可估量。然而,從現代科學建筑學觀點看,運動發生發展的全部基礎主要在于歷史時代的推進作用,在于社會發展的客觀需求,至于對建筑自身及其“學”的認識,則遠未到達理性、科學和系統。最顯著的,就是缺乏對建筑界自身“傳統建筑觀”及其建筑學“匠式體系”應有的科學批判;缺乏對建筑本體根本矛盾的“特殊性”,即建筑與眾不同的“本質和特征”及其相應派生的自身唯一特有規律與法則——“地點性”,應有的科學理念。  

  如前所述柯布西埃這位現代建筑運動的英勇旗手,在其《走向新建筑》的劃時代宣言中就公開表明了他當時最具代表性的建筑觀。他以最富時代感的“新精神”把建筑拿來同汽車、輪船、飛機這些最明顯地標志現代科學技術和大工業偉力的先進交通工具相類比。應當說,就“物質生活資料”和“實用工業產品”而言,他確實捕捉到了它們空間、實體、形式美、大體量、容人活動等一般共性。然而,由于始終囿于傳統建筑學匠式體系,他不僅將它們相提并論混為一談,對其中“一動一靜”截然相反的建筑自身本質和特征“視而不見”,還發表見解諷刺建筑及其設計的唯一天賦特有規律與法則“地點性”。結果,終于喊出了建筑是“住人的機器”這一震驚世界卻失之偏頗的革命性口號。  

  對于柯氏建筑觀中的認識論誤區,當代-些敏感的建筑師就看得很清楚了,并將對這一誤區的清理看作現代建筑發展中區分兩個時期的標志。著名英國建筑師拉斯頓指出:“盡管我們十分贊賞柯布西埃,但我們不得不拒絕他的觀點和烏托邦理想,因為他的建筑都是沿了同一的路子被放在世界各地,與建設地點的實際條件毫不相干。這就使我的一代,在贊賞他的建筑藝術的同時,更有興趣于在具體環境下幾乎完全是按照生態學的原理來設計,也就是說,在特定的地點設計特定的建筑。所以說,我們是處于轉向的時期。”  

  與柯氏恰相反,萊特則是當時西方建筑大師中唯一深諳“地點性”規律與法則的天才,他所終生堅持和倡導的“有機建筑”原則對于建筑的“地點性”規律與法則威力的發揮可謂到了登峰造極。他設計的東京帝國大飯店針對基地的泥漿層地質運用了特殊的“浮基”和整體技術,使飯店在第三年關東大地震東京幾夷平地的慘狀中安然無恙,反而成了當時災民們的避難地,令多少條寶貴生命得以幸存!……而他設計的“流水別墅”,與特定地點自然風景相得益彰,成為現代建筑史上最出色的代表作。  

  今天,一個前所未有的尖銳挑戰已呈現在我們面前:人口持續增長、建筑大量興建、舊城不斷擴張、新城不斷涌現,可是我們所賴以居住的地球,卻只有—個!尤其是中國,人口翻番,建筑和城市大幅度膨脹,全國耕地竟以年近1000萬畝的速率遞減,人均耕地面積已降至僅1畝多,還不到世界人均的1/4!問題之嚴重,無以復加。一向以“地大物博”自居自慰的中國人,現實卻是“地小物少”,且能源緊張,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災害頻患!面對如此情景,我們做設計的、搞規劃的、專管理的、管建設的,可曾想過在自己筆下,如何想方設法節下一塊地、省下一棵樹、少漏一滴水、少費一度電?如何更好地為節能減排、保護環境、恢復生態、實現可持續發展,做出自己應有的一份貢獻呢?  

  建筑師常被譽為地球雕刻家,他們確實為人類所向往美好生活生產場所和環境的創造,付出了聰明才智與辛勤勞動。然而,建筑師(國內)也容易表現出自身一些常見的盲目性。他們所特別關注的,往往首先是自己作品的所謂“文化藝術”表現和品位,而不是一般情況下建筑所主要涉及和首先尋求的諸如適用性、經濟性、技術合理性的問題,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經濟效益的問題,以及節地、節能、節材、節水的問題等等,不是以這些基本問題創造性地獨到解決,作為自己作品文化藝術表現的基礎和題材。這樣把文化同人類創造的科學、技術、藝術和發現的功能、價值、特性、規律等等概念、要素、內涵分離開來、對立起來、彼此絕緣,其實質就是把文化架空。這跟過去唯藝術論和藝術至上論,實際上又有什么兩樣呢?  

  其實,根本問題還在于究竟什么是“文化”,什么叫“有文化”?——一個嚴肅的“文化觀”問題!  

  應當說“文化”就其終極本質,乃是“野蠻”的對立物,是對野蠻的根本否定!原始野蠻人無文化,穴居野處生吞活剝;現代文明人有文化,衣食住行樣樣講究。人類愈是有文化,就離野蠻愈遠。就此而言,所謂文化就是人類運用自身所積累對外部世界各種規律性的認識來改造和再造外部世界,以滿足不斷進化發展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求,為自身謀福利。  

  如此說是否現代人就一定有文化呢?否!古人古事有文化,未必野蠻;今人今事無文化,必然野蠻。希特勒、墨索里尼、東條英機有無文化呢?他們是現代人類中最大的野蠻。那末,是否我們今天衣食住行各行各業都有文化了呢?地震暴露出大量劣質坑人建筑、嬰幼病患兒揭發出名牌毒人奶粉……可見,真正的文化絕不在于表面“手段”,而在于內中“目的”。  

  對于建筑,“建筑可以受人擺布于一時,但終究逃脫不了它所必然要遵循的發展規律。”北京為代表的一批優秀現代大型公建的誕生,便是代表。建筑的真正文化,必來自于“人、地、天”即目的律、地點律、時間律三大規律與法則,來自于這三者完美的實現與體現。  

  如今,“文化熱”已經過去,對于文化的高談闊論已經趨于平靜下來,代之而起的則是廣大建筑工作者按照中央所提出的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出發,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更加切實地投身于國家“十一五”規劃和當前“十項措施”所指向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包括游牧民“定居生活設施”項目的農村民生工程和基礎設施,鐵路、公路、機場等公用設施,以及生態環保和災后恢復重建等工程為重點的全國城鄉建設任務;更加精細地關注于城鄉建設中節地、節能、節材、節水等問題的研究;更加因地制宜有效地進行新功能、新設備、新材料、新技術的推廣應用……那么,在這一切經濟、環境、社會的建設任務之中,是否含有文化和需要文化呢?而且,歸根到底,是否這一切任務本身即文化和為改善人們生活條件、提升人們生活水平與質量所“必需”真正的即本質意義的文化呢?  

  生活是不可違抗的。只有生活,才是最真實的文化,它不需要任何虛構、偽裝和強加。  

  是生活創造了文化,并使之為自身需求的滿足和不斷的進化發展服務,而不是相反。  

  我們的建筑,只能按生活本身所要求的面貌來創造;我們的城市,也只能按生活本身所提出的任務來建設。這些,就是我們基于“建筑學基礎理論”、“科學建筑哲學”和“現代科學建筑學”理論,在這里要說的話。 

  哈爾濱工業大學建筑學院教授  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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