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規模:10萬立方米
2、建設地點:新疆鄯善縣
3、產品用途:商品混凝土攪拌站是根據用戶的訂貨要求生產所需品種,然后用特定的運輸工具,在約定的時間內,把混凝土運往現場,甚至澆灌到建筑物的模板中。
4、市場:2003年10月份,商務部、公安部、建設部、交通部四部聯合下發了《關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區現場攪拌混凝土的通知》(商改發[2003]341號),規定全國124個城市從2003年12月31日起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新疆的烏魯木齊、吐魯番、石河子、克拉瑪依、庫爾勒五個城市列入其中。
5、原料條件:商品混凝土攪拌站把混凝土從備料、拌制到運輸一系列生產環節由傳統的一攬子施工系統中分離出來,在建筑工程中,省掉水泥及砂、石材料運輸環節,改進施工組織,節省施工用地、提高設備利用率、減輕勞動強度,降低生產成本。生產實踐表明,對施工企業,采用商品混凝土后,一般可提高勞動生產率200%—250%,節約水泥5%—10%,降低生產成本5%左右。
6、投資及收益情況:投資1500萬元。每年實現產值2660萬元,實現利潤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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