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頒發《武漢市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實驗室技術規定》(試行)的通知
各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
為加強我市商
各單位在執行中,如遇問題和建議,請函告我站,以利今后修訂完善。
附:《武漢市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實驗室技術規定》(試行)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題詞:商砼 實驗室 技術規定 通知
抄 報:省質量安全監督總站、市建委彭浩副主任、市建委
辦公室、市建管辦
武漢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 2007年12月24日印發
印制:40份
武漢市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實驗室技術規定
(試行)
一、總則
為規范武漢市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的實驗室管理,保證檢測工作嚴肅性、權威性,確保商品混凝土供應質量,制定本技術規定。
二、資質和計量認證
企業實驗室(含分站)必須獨立取得檢測資質證書和計量認證證書,并均應達到本技術規定的要求。
三、技術人員
1、實驗室主任、技術負責人、授權簽字人應具有5年以上商品混凝土實驗工作經歷,具有相關專業中級或中級以上職稱。能夠掌握商品混凝土質量控制技術,熟悉混凝土及其原材料技術標準,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實驗室質量體系管理的規定和有效開展實驗室管理工作。
2、質量保證人應具有3年以上商品混凝土實驗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相關專業中級或中級以上職稱。
3、檢驗員應持有湖北省建設廳頒發的檢測員證,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責任心強,熟知本崗位的操作規程、技術標準及檢驗方法。
4、實驗室主任、技術負責人、授權簽字人近兩年不得有不良行為記錄檔案。
5、實驗室持證上崗檢測員不得少于6人。
四、檢測能力
企業實驗室至少應具備下列檢測能力:
1、水泥:細度、凝結時間、安定性、強度
2、砂:顆粒級配、細度模數、含泥量、泥塊含量、表觀密度、堆積密度、空隙率、含水率
3、石:顆粒級配、含泥量、泥塊含量、針片狀顆粒含量、壓碎指標、表觀密度、堆積密度、空隙率、含水率、
4、粉煤灰:細度、需水量比、燒失量、含水量、安定性
5、礦渣粉:密度、比表面積、活性指數、流動度比、含水量、燒失量
6、外加劑:減水率、泌水率比、含氣量、凝結時間之差、抗壓強度比、收縮率比、含固量、水泥凈漿流動度、細度
7、預拌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抗折強度、坍落度、擴展度、拌合物凝結時間、拌合物表觀密度、拌合物含氣量、抗滲性能。
五、檢驗設備
1、檢驗設備配備應滿足檢測能力的基本要求,設備性能應滿足標準規范的技術要求。
2、計量器具應按期檢定并具備有效的計量檢定合格證書。檢驗儀器應按期校準并具備有效的校驗證書。
3、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應列出儀器設備一覽表和檢定(校準)周期表,并建立設備檔案,檔案內容包括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出廠日期、出廠合格證書,并建立儀器設備使用、維修、管理和校準制度。
六、環境條件
1、實驗室應相對獨立,實驗面積不宜少于120平方米,其中標準養護室面積不宜少于20平方米,樣品存放面積不宜少于6平方米。
2、實驗室采光、溫度、濕度控制等應滿足檢驗任務及國家標準的規定,周圍環境的噪音、振動、電磁輻射等均不得影響檢驗工作。
3、實驗室應保持清潔,與實驗無關的物品不得帶入。
七、技術檔案
1、應配備專門人員對實驗室技術檔案進行管理。
2、質量手冊、程序性文件和作業指導書應及時修訂和宣貫,保證其有效性并嚴格執行。
3、技術標準、規范應齊全、有效。
4、技術人員檔案應記錄職稱、學歷、上崗證號、工作簡歷及不良行為記錄。
5、檢測報告、原始記錄、委托單、檢測臺賬等表格應分類按年度歸檔,方便調閱。
八、檢驗體系
1、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健全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明確人員崗位職責和檢測工作流程,并確保有效運行和持續改進。
2、應對混凝土和原材料進行復檢和質量驗收,并具有相應記錄和臺帳。
3、應做好生產過程控制檢驗記錄及配合比記錄,各項記錄須齊全、有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