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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關于加強冬期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的通知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8-12-03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核心提示:威海市關于加強冬期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的通知
  各市區質監站,各有關單位:

  今年冬期施工的日期自12月10日開始,但考慮到具體氣溫變化,施工過程中應及時收集威海氣象局提供的氣象資料,依據規范要求進行適當調整,當氣溫低于0°C時,應立即采取冬期施工措施。為了加強冬期施工管理,杜絕冬期施工工程質量隱患的發生,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計劃冬期施工的工程項目,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對冬期施工的準備情況進行檢查,并于12月20日前報工程所在地質監站進行冬期施工備案。凡不進行備案或未通過備案的工程,一律不得進行冬期施工。違反者責令停工,對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記錄不良行為。

  二、建設單位申報備案需提供以下資料:

  1、 經監理單位審核同意的冬期施工方案;

  2、 監理單位的冬期施工監理措施;

  3、 其他關于冬期施工的資料。

  三、冬期施工混凝土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制定冬期混凝土生產和質量保證措施,并在進入冬期施工前將該措施交送其購貨單位,使其成為預拌混凝土使用單位冬期施工方案的一個組成部分。

  四、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向市質監站報送冬期供貨計劃和冬期混凝土生產運輸及質量保證措施,按規定對出罐混凝土溫度等進行交貨質量檢驗并接受質監站進行的冬季生產質量檢查。

  五、其他未盡事宜應嚴格執行威質價(2004)15號《關于加強冬期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的通知》、《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規程》(JGJ 104-97)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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